借“海上丝绸之路”构筑新型区域合作模式
2014年10月24日 07: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0月24日第660期 作者:王玉主

  从中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定位看,新海上丝绸之路不是要重复历史,志在创新,因为其目的是要构筑丝绸之路沿线经济合作带,并在这一合作进程中探讨新的区域合作模式。

  美国推动的建设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对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原有合作框架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东盟倡议启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虽然得到各方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能否最终为东亚地区带来全新的一体化局面还值得怀疑,因为无论是东盟自身存在巨大内部发展差距,还是像印度这样开放水平较低成员的加入,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RCEP很难在短期内达成高水平的一致。对于中国来说,因内部经济转型需要加强与地区经济的联系和互动。如何创新开拓区域合作,培育和开发新的区域合作模式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只能靠维护地区合作基础上的单边努力。

  从去年底开始,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计划,这个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被并称为“一带一路”的倡议被赋予了很多使命,其中构筑新的区域合作模式成为重要目标。

  以新的合作模式塑造国际关系是当务之急

  到目前为止,中国参与的双边或区域性安排主要是基于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制度化安排,以及在此基础上扩展而面向共同体建设的综合性合作协议。但除了中国东盟这种双边性质的协议得以签署和落实外,当初以“10+3”为基础构建东亚自贸区的努力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0+6”范围的RCEP前景也不完全明确。更重要的是,尽管过去十几年中国在推动区域合作的进程中与合作各方的贸易、投资联系日益密切,但很难把这些成就全部归功于协议的“创造”能力。因为通过减税等手段建设跨国自由贸易区这种实践存在天然的缺陷:在经济学上,国际之间的自由贸易安排使参与安排的各方福利增加。但在已经被国界分割很久的市场中突然撤除关税等藩篱,意味着对于参与各方内部来说,一部分产业、行业、区域、人群的收益是以另一部分产业、行业、区域、人群的损失为代价的,尽管各方收益之和大于其他各方损失之和。因此需要参与各方政府对于合作利益进行有效的再分配,但在实际操作中,完全校正自由化对一些产业、行业、区域及人群的逆向冲击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使得从国家层面来看双赢或多赢的自由化安排在微观的层面上表现为有输有赢,各方对于自由化安排的认知和反应当然也就存在差异。到目前为止,中国东盟合作的案例已经证明了自由化安排在促进国际关系迈向深入方面的局限性。

  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培育新的合作模式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从名字本身来看意在重塑昔日的辉煌。历史上,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丝绸、瓷器贸易开启了古代中国与西太平洋、印度洋、地中海沿岸国家的经济联系。

  但从中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定位看,新海上丝绸之路不是要重复历史,志在创新,因为其目的是要构筑丝绸之路沿线经济合作带,并在这一合作进程中探讨新的区域合作模式。

  第一,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覆盖政治、经济等多领域议题,有利于构筑更为全面的合作模式,对于未来在合作中加强政治安全沟通、增进互信有重要意义。例如,新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点将是海上安全合作,通过加强联合打击海盗、联合救援等活动,为海上合作引入新的内容。对于中国东盟合作来说,把以互利为基础的经济合作慢慢过渡到政治安全领域合作是逐步提升政治互信、突破双边合作互信不足的重要步骤。

  第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重点突出互联互通问题。以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沟通以及人与人的联通为最终导向的互联互通建设已经被亚太地区各方看成是迈向地区一体化的重要途径。自2010年东盟国家推出《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来,互联互通概念已经被“10+3”、EAS以及APEC作为重要合作领域。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地区物理联通更需要沿线各方加强协调沟通,有利于形成区域投资合作的新模式。与协议性合作注重投资保护等问题不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一般涉及多个国家,投资规模巨大,因此将会形成项目主导的各方协调合作的区域投资模式。

  第三,产业合作将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支撑,这也是下一步区域合作重点关注领域。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旨在打造一条繁荣和谐的海上经济带,因此它提出要在沿线各国建设一批产业园区,促进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如何使自身经济能够更好地发挥禀赋优势,积极加入到地区乃至全球的生产网络和价值链中,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更突出产业合作,把区域合作拓展到产业这一层面,真正形成地区单一生产基地,深化地区一体化水平。

  从中国—东盟合作开始落实新合作模式

  东盟地区无疑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优先地区,也是中国探讨构建新的区域合作模式的首选对象。一方面,中国南海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海上东盟国家自然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优先选择。另一方面,中国东盟已经在双边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合作经验,这是进一步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基础。而更为关键的是,中国东盟目前面临深化合作的瓶颈,急需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进程中探讨新的合作模式以实现突破。要实现在与东盟国家建设海上丝绸之路过程中构建全新合作模式的目标,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把命运共同体概念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程中,推动合作朝着政治互信的方向发展。以经济利益双赢为指导思想的中国—东盟合作在过去20多年里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也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积累了政治互信赤字。因此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命运共同体概念应得到全面的阐释和落实,使其成为崛起大国处理国际合作关系的样板。

  第二,要在互联互通、产业合作进程中丰富双赢概念。目前,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已经在建设中。其目标是进一步深化双边经济一体化水平。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互联互通合作以及产业合作,应关注东盟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各国内部产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通过提升基础设施、促进产业能力建设等提高落后国家、地区参与自由化安排的能力,从一个更微观的层面为双边合作提供正面认知。

  第三,要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互联互通。中国东盟合作以来,相互之间的人员交流不断增加,特别是往来各国之间的旅游人口快速增加。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繁荣兴盛的经验表明,伴随产业合作的人员交流,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是把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重要黏合剂。今天海上丝绸之路也应更加注重人与人之间更深层次的交流。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APEC与东亚合作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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