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开放包容的“一带一路”
2014年10月24日 06: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0月24日第660期 作者:张建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要求。“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顺应全球发展格局新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长远培育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大平台。

  “一带一路”建设的空间范围开放包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连亚太经济圈,西接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将成为“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以连接中外海上贸易交通线为平台和载体,由此促进中外经济贸易和人文交流关系。它涉及同中国相邻的东南亚,延伸到广阔的印度洋海域,即大约几十个陆上和海上邻国及周边国家,他们都与我国经济结构有较强互补性。

  “一带一路”倡议的地域和国别范围开放包容,有弹性。古代陆、海丝绸之路上的国家、当前我国的友好邻国均可参与。中亚、俄罗斯、南亚和东南亚国家是优先方向,中东和东非国家是“一带一路”交汇地,欧洲、独联体和非洲部分国家也可融入合作。中国国内的各相关省份都可以参与。未来“一带一路”进程中的很多项目,涉及国家和实体可能更多,开放性更强。未来,“一带一路”应当形成基于多条经济带的纺锤形经济网络,与俄罗斯中亚国家推动的欧亚发展带相互衔接,覆盖整个欧亚大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将会形成许多交汇点。

  一带一路发展理念开放包容。“一带一路”建设是基于各国文化认同的平等框架下推动的经济合作,底蕴是丝绸之路文化。作为合作发展的新理念和新倡议,体现和平、交流、理解、包容、合作、共赢精神,将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依靠我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性合作,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陆续推出基建、交通的互联互通及贸易投资的便利化等措施;依赖“丝绸之路”经济、人文、商贸的千年传承,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建设“一带一路”,这不是追求建立经济区域一体化组织,不刻意追求强制性制度安排,不会与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中国—东盟(10+1)等既有合作机制产生恶性竞争,还会为这些机制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

  “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包容开放。 “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内涵是致力于实现“五通”,包括政策沟通、道路连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这是一个复杂、包容、开放的系统工程。有关国家可以由易到难、以点带面、由线到片,逐步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合作。“一带一路”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平等参与者和建设者,共同商议、共同建设、共同受益。“一带一路”优先领域和早期收获项目可以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可以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合作,可以是金融合作,也包括人文交流和人员往来。在“一带一路”平台上相关国家将政治互信、地缘毗邻、经济互补的优势转化为务实合作优势,目标是政通人和、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一带一路”构想虽然是中国倡议,但这是一个多元、开放、需要区域内各国共同推进的合作进程,通过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把各国紧密联系起来。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责任编辑:王宁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