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区应急治理结构性张力需充分发挥居民的自主性应急作用。图为宁夏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某小区举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图片来源:中国新闻图片网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速,社会治理的模式与手段创新也被提上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社区是保障和维护城市秩序的首道阀门,社区有效治理是维持基层社会系统安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阶段,社区应急治理中的结构性张力梗阻着韧性治理模式的稳定呈现,亟须推动应急治理中的科学化冗余、多主体综合协作、常态与非常态治理顺畅切换三重转向,缓释社区治理中的结构性张力并达致韧性状态。
结构性张力制约社区治理韧性化转向
基于韦伯式理性与标准规则理念的传统应急处置,社区往往以权威部门应急管理议程为依托,难以适应现代风险的高度复杂性特质。因此,以韧性思维革新社区应急治理体系逐渐成为学界共识。社区韧性治理注重发掘治理主体能动性、提升应急处置速度,规避响应滞后性、处置被动性、主体单一性等既定治理短板。然而在治理转型背景下,社区事务日益复杂化、利益日渐分化,导致多重结构性张力限制社区应急治理的韧性化转向。
第一,治理资源冗余的错位化。在治理重心下移背景下,社区成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链条的基础单元,以及街道落实任务的“腿脚”。因此,社区物资、人力、制度等治理资源主要形成于地方政府、街道部门交办行政任务时的纵向输送。然而,社区治理资源的行政化囤积与应急治理的专业性资源需求难以适配。比如在物资上,街道往往依照地方常见灾种类型将物资下沉至社区,但仍欠缺专业性器具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复合性风险。又如在制度上,社区应急专案形成于各个条线的政策下沉,并存在上报程序繁琐甚至彼此路径冲突的冗杂无效隐患。因此,社区难以具备坚实基础以缓释不确定性事件的冲击,容易在重大风险事件侵扰下处于亟待外部力量注入、援救的秩序紧张窘境。
第二,治理主体结构的失衡化。社区作为单位制解体后国家对焦社会的基层管理单元、重构社会治理网络的载体,不仅肩负着提供服务、解决民众急难愁盼的主要职能,也承担着基层政府部门的任务分摊与责任下移压力。责任无限化的居委会作为社区责任“代理者”,可能被动形成“大包大揽”的兜底包办风格,挤压其他自组织治理空间,社区共治共建格局难以形塑。在此基础上,由于现代社区缺失血缘、地缘等文化根基,难以形成应对风险的共同体,集体意识淡薄、结构涣散的居民在风险情境下更倾向于趋利避害而非积极参与共治共担风险。因此,社区成员无法基于默契协作呈现稳定的内生性集体行动效能。
第三,治理模式切换的互斥化。纵向上看,在“晋升锦标赛”模式制约下,涉及社区应急的各个治理单元遵循向上负责的行动思维。横向上看,囿于现代科层分工愈益精细化,各职能部门注重追求岗位核心目标而非应急这一“边缘性业务”。因此,社区应急事务往往在常规行政管理模式中呈现为利益分化、行动碎片化的协同不畅窘境。风险事件爆发时,非常规动员式治理一方面由于常规治理基础薄弱而难以迅速启动,另一方面又在大规模整合社会资源、引致高昂治理成本的同时侵损常规治理的分工基础。社区应急的“常规—非常规”治理模式间呈现互斥状态。
化解社区应急治理结构性张力
针对阻碍社区实现韧性治理的多重结构性张力,亟须以设置科学的资源配置架构、促进多主体综合协作治理,以及健全应急模式转换机制为因应,将社区及其所处基层应急体系整合为具有韧性的治理系统。
以资源配置科学化促进应急防控增效提质。社区应急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以有序的资源配置与协调整合为基础。政府的单一资源输送一般仅能覆盖社区日常需求,应对非常规问题时往往捉襟见肘,社区韧性治理的实现愈发需要诉诸多向度的资源整合。一方面,将以企业为主的市场组织充分置入社区资源建设体系。通过市场组织链接各类资源主体,最大程度地运用外卖、快递、批发等市场流通体系的高流通性、灵活性、自主性优势,有效提升应急资源供给效能。另一方面,优化基层横向部门人力、医疗等应急资源冗余的配置模式,促进跨部门资源统筹与整合效能。基层党委、政府应当充分运用机构改革与职能整合契机,形成“一体化”的条块资源共享体系,保障应急、综治、消防、公安、卫健等公共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与下沉。此外,注重应急资源调度平台及载体的设置与优化,在充分吸纳、整合资源的同时合理调配资源,避免造成资源闲置、无序竞争等乱象。
以多主体综合协作治理提升共担成效。韧性治理强调形成一种具有自组织效能的能动系统,因此需要政府在赋权社区部门、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应急治理体系,促进以社区为核心的治理主体能力的全面发育。第一,政府应展现“元治理”功能。政府需要扮演社区应急制度、目标的供给者与协调者角色,以财政支持、部门整合、人才培育为手段,以出台社区应急治理发展规划、专项预案以及标准化流程为制度基础,全方位引领社区应急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第二,以居委会为代表的自治组织应起到组织协调功能。地方政府应积极推进基层的还权赋能、分权共治工作,敢于在社区日常治理、应急治理中充分信任包括居委会在内的业委会、自治委员会、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启用政府引领下的共治思维,引导居民及自治组织敢于公开表达意见并积极作出应急反应,激活、运用其自主性以提升危机情境下社区应急工作的敏捷性与缓冲能力。第三,充分发挥居民的自主性应急作用。街道部门、社区应当注重培育居民的风险感知意识、强化其应急协作义务感与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并矫正其风险认知偏差,避免在危机情境下夸大事态而引发舆情风险,阻碍社区应急工作进展。
以健全常态、非常态治理模式提高应急体系转换效率。为避免频繁启动政治动员式应急治理的负向效用,一方面,应当在日常治理中促成常态化、制度化资源下沉机制,顺畅、及时地触发外部支持模式。街道及职能部门应设置系列化资源下沉举措,如扩大街道层面应急部门资源储备力、权能范畴,逐步填充其为社区提供专业性帮助、输送常用物资的实操能力。在此基础上,强化社会组织协同作用,积极引领专业应急组织建设,帮助其实现规模与能力增长,在应急治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其资金、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另一方面,落实系列化统筹、分配与监督措施,为非常态应急支持作出保障。加大对社区下沉党员的监督力度,通过发挥地方人大监督作用,设置常态化、严格化监督机制,从下沉效果、积极程度等方面对党员下沉的成效进行考量,约束下沉干部不作为与乱作为,避免对社区应急治理造成消极影响。此外,切实完善下沉资源的统筹分配工作。地方政府部门要与社区一同根据风险程度、社区自身资源禀赋等情况,制定详细、系统、科学的资源管理方法,设立并引导专业人员对资源进行及时、合理的分配。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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