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多元融合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关系
2022年12月07日 10: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2月7日总第2546期  作者:杨曦 梁雅楠

  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和文化环境转变推动着社区社会工作转型。传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盘根错节,这导致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中的认知度较低。因此,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需要先充分地建立专业关系,即与社区建立“群体”信任。

  专业关系具备多重特征 

  如何建立信任?个体融入一个群体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关系化”路径,一种是“类别化”路径。“关系化”路径就是通过互动的方式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拉近距离,就好比从个人差序格局的“六环”升到“五环”,以关系的提升来增强信任感。“类别化”路径则是通过身份认同来建立信任。中国文化极为重视“关系”,对个体的组织与整合往往依据“差序格局”,“差序”表现出来的也就是信任关系的差异。中国人喜欢说“自己人”,是因为“自己人”才能获得信任,跟对方讲“大家都是自己人”,实际上这是一种表达和提升信任的策略。通过“类别化”路径建立的信任,主要是制度信任。一方面,制度信任会在具体人际场景中逐渐转化为“关系化”的信任,人情社会中主要还是以关系为主。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工作来说,绝大多数民众是不知晓、不了解的,社会工作不具备与警察、律师等职业一样的、在制度上强有力的身份认同。也就是说,社会工作很难依靠“类别化”的方式建立信任。从本土文化的角度来看,“关系化”路径是影响中国社会人际信任的最主要路径。

  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在持续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助人关系,互动主体是作为职业者的社会工作者和需要接受帮助的服务对象,这种基于专业关系的互动区别于日常生活中的互动。尽管社会工作的发展正在从“问题视角”向“优势视角”转变,关系的建立不再以“治疗者”与“有问题的人”作为互动主体,但依然强调基于职业身份和制度认同的专业关系,除此以外的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被认为是不可取的。当社工和案主产生超过一种以上的关系时,不论是社交的还是商业的关系,双重或多重关系便存在了。双重或多重关系描述社工与案主之间可能存在的不同形式的接触与互动,除了专业关系中的互动外,还可能包括钱财交易及借贷、通过提供服务以满足个人情绪上的需求、非正式的社交互动(如赠送或交换礼物)等。西方国家的主流研究认为,双重/多重关系弊大于利,主张应该坚持社会工作价值伦理守则、建立纯粹的专业关系,才更有利于服务对象,以免双重/多重关系对服务对象造成剥削或潜在的伤害,同时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

  但近年来也有西方学者对“一刀切”的禁止双重/多重关系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在现实的服务场景中,双重/多重关系难以避免,因为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千差万别,传统的有限专业关系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例如,服务对象遭遇的某些心理问题,需要通过模拟重建适当的“依恋关系”,或超出专业关系界限的大量个人时间陪伴,才能有效解决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超越专业关系的界限可能是有害的、造成剥削的,但也可能是建设性的,即专业关系是达成社会工作助人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标,过于严苛的专业关系可能将来访者“拒之门外”,很难获得他们的深度信任。

  充分考虑中国社会信任模式 

  如果考虑到地域文化的差异,西方传统的有限专业关系更值得商榷。这种限定专业关系的做法或许更适用于西方的社会文化环境,当文化场景发生变化时,这种坚持是否还有意义?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积淀的人情、关系、面子、道德习俗等文化因素,与西方的文化传统和社会互动的方式截然不同,也与西方传统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存在较大分歧。这些文化差异需要在构建本土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得到充分重视。在中国社会中,差序格局和以“关系化”建立信任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在本土文化的影响下,社会工作者很难把握专业关系与为帮助服务对象所建立的人际关系之间的界限。因此,社区工作中的私人感情和双重/多重关系在中国的实践环境中是无法避免的。中国社会工作的制度信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能依附于人际信任。本土导向的专业关系在制度信任得以建立之前,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的信任模式和文化特殊性。

  首先,这是社会工作文化敏感性的要求。高度的文化敏感力是社会工作专业性的重要体现,具体表现在社工自觉适应服务对象文化的过程中。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在服务对象的文化框架下协助他们分析所面临的问题并寻找解决办法。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必须强调与传统社会文化的适应,要求社工在本土导向的专业关系中持有一种反思的态度。这种对本土文化场域和社会工作伦理二者适应性的反思,就是文化敏感性的体现。在处理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时,社工必须有较强的文化敏感性,并将此贯彻于本土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界限与社会工作信任模式的建构之中,抓住社会工作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契合之处。

  其次,专业关系的背后体现的是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从伦理学上来讲,专业伦理价值有两种发展取向,第一种是专业伦理绝对主义,第二种则是专业伦理相对主义。专业伦理绝对主义认为,一种专业或职业必须坚持固定的道德法则和伦理价值,试图用绝对主义的观点认识和解释道德伦理的本质及其发展。在当前社会变迁、文化多元交融的时代,专业伦理相对主义一定程度上更符合专业或职业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如同斯宾塞所说:“道德伦理是进化的产物,凡有助于扩建和延续生命的,或适应环境的就是快乐、幸福,也就是善,反之就是恶,这是普遍的人类进化而来的善恶标准。”专业伦理相对主义判断伦理是否合理是以具体的背景或者产生的后果为依据,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社会文化环境。持专业伦理相对主义的社会工作者在实践过程中将会依据所处的客观社会文化环境,对所要达成的结果进行预估,以此来判断是否需要对不符合环境与目标的伦理标准加以调整或适应,而不是一味地遵从一个固定的伦理守则。因此在专业伦理相对主义的视角下,出现双重/多重关系,并不意味着专业关系的失败,反而可能是通向好结果的契机。

  最后,在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理论范式中,相比人本主义、动力学派、功能学派等范式,问题解决学派显然更适用于本土社会工作的发展,即把重点放到解决问题、做出成效上,这也是国家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的初衷。在问题解决学派看来,专业关系是案主与工作者基于信任和关怀建立的,只要有助于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并不排斥双重关系和多重关系。侧重问题解决的社会工作认为“关系”是助人的核心,“有意义的关系”在助人过程中非常重要,服务对象问题的解决必须透过“有意义的关系”才能实现,关系的建立是问题解决的基础条件。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首先就要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信任关系,工作者利用这种关系来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因此,按照问题解决学派的观点,“有意义的关系”的建立需要契合中国社会文化环境,并不是对西方专业关系质疑或否定,而是将专业关系放在我国本土情境中思考,最终建构一种本土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

  建构社会工作专业文化 

  社会工作中双重/多重关系在中国差序格局的文化传统下无法避免,尤其在社区工作中,专业关系需要建立在充分的社会关系基础之上。专业关系所依托的信任模式,需要将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与中国文化传统进行融合,应从中国社会关系三位一体的结构——人情、人伦与人缘出发,研究中国文化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从我国港台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好了经验来看,中国人传统的价值体系与伦理并非同西方社会的价值体系完全对立,二者之间可以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彼此取长补短,不断增强社会工作在国内推行的本土适应力,以建构真正适合中国具体国情与文化传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文化。

  社区是中国社会最基层的场景,也是本土文化气息最浓郁深厚的场域,需要建立一种基于中国人情关系社会、差序格局的社工与社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必然是源自西方传统的专业关系,而应该是一种本土化的多元融合关系,以传统的专业关系为基础,包含个体间的人际信任关系、亲密的邻里关系、个体对群体的认同关系、来自“政府代理人”的制度信任关系等。社工帮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所需建立的关系,超出了有限的专业关系的界定。在服务对象利益优先的基础上,强调专业关系文化敏感性的社工应当适应当地的社会文化,建立一个新型的多元融合式的“专业—信任关系”模式,灵活地处理多重关系及关系的互动变化。此外,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不是与单个或几个服务对象建立关系,而是与社区中具有共同生活场域、共同习俗、共同心理认同的社区居民群体建立的关系。借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水平分层理论,前者是个体与个体间的关系,后者是个体与群体间的关系。而个体与个体建立关系的经验,很难用来指导个体如何与群体建立关系。以往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研究主要关注社工与服务对象个体之间的关系,对于如何与群体建立关系则缺少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更关键的问题是,由于文化的差异,中国的群体与西方的群体在构成群体的文化、动力、权力结构、运作模式上存在很大不同,因此,需要结合我国社区工作本土实践和文化理念建构适用于本土的社区工作专业关系模式。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