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已经持续了数十年。乌尔里希·贝克曾用“风险社会”的概念对气候变化等人类正在或将要遭遇的情形进行了判断,对“不确定性”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威胁给出了解释。人类社会将共同面对它的到来,并且应为全球其他生物的将来共同负责。因此,全球社会将以什么样的方式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成为一个常态性议题。
社会工作日益关注气候变化
社会工作始于百年前的工业文明鼎盛时代,一方面需要回应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在传统工业文明的框架之内构建自身的理论体系和实务体系。传统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更多关注的是人类社会自身的运行逻辑,哪怕如“生态系统理论”这样看似与“生态”相关的理论,也只是借用“生态系统”的运行法则来解释人类社会。里士满在《社会诊断》中提出个人与所处的社会环境关系问题,成为了社会工作个案实务的经典法则。直到1994年,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首次使用了“人在环境中”的概念,然而遗憾的是,此时的社会工作所关注的“环境”也只是局限在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范畴之内。20世纪80年代,索恩和魏克曾率先呼吁社会工作要关注“自然环境”,却因为传统社会工作的固有逻辑没能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直至20世纪90年代,绿色社会工作、环境社会工作与生态社会工作的理念逐渐在世界各地得到认同,从而让社会工作对自然环境的关注从幕后走向台前,成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
绿色社会工作、环境社会工作与生态社会工作也是从关注气候变化开始兴起的。随着“人在环境中”这个重要概念将“环境”的意义进行拓展,涵盖了除人文社会环境之外的自然物理环境,社会工作与气候变化的专业关系也逐步得以建立,而气候变化则成为这个分支的社会工作在思考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关系时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笔者将这种重新建立的关系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人类社会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二是在气候变化的结构性影响之下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将气候变化定义为一个决定人类命运和福祉的问题,认为社会工作在气候变化方面的任务是既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地方事务,关注在地特色和发现灾害的社会根源,亦需成为国际事务层面的讨论者,在国际层面上倡导相关战略的协商。国际上关注社会工作介入气候变化问题的历史已经持续了将近30年,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相对较晚。近几年,随着绿色议题逐渐成为国内社会工作的显性议题,社会工作教育界和实务界也逐步开始意识到气候变化作为一个重要变量应该受到社会工作这个学科或职业的重视,从传统社会工作迈向关注气候变化的社会工作,已然成为国内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探索的新领域。
把握气候变化下的社会工作转向
社会工作一般将自身分为价值观和技术两个基本范畴,笔者认为社会工作的基本范畴除了上述两点以外还需要加入对“社会”的理解部分,因此,气候变化下的社会工作应该从社会、价值观和干预技术三个部分做出转向。
一是对“社会”认知的结构性转向。长期以来,“社会”这个概念一直是社会工作理论建构和实务开展的基础。社会中的法律法规、文化仪式、社会关系的考量是影响社会工作的结构性因素,社会工作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在相应的社会结构之下对相关社会问题的回应,从自身行动角度理解和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工作逐渐对物理环境有所关切而非只局限于关注“社会”这个结构性要素,环境—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被社会工作长期忽视的隐秘角落凸显成为社会工作新的关系范畴。正如多米内利所说,“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化职业已经开始参与解决环境问题”。回应和解决环境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工作在新的环境—社会结构性条件之下的行动逻辑。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自然也应成为社会工作考量的部分。一方面,传统社会工作的对象“弱势群体”,可能会在气候变化的条件下有新的定义。乌尔里希·贝克认为,风险虽然对人类所有的阶级影响无差别,但是不同人群规避风险的能力是不同的。例如,传统社会工作所关注的贫困人群、老人、儿童等,可能其规避气候灾难的能力弱于其他人群。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可能造成新的“弱势群体”出现。例如,气候灾害对传统农业的破坏性相较于其他产业影响要大,因此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下,传统农业的脆弱性凸显,农民有可能成为“弱势群体”,而农村可能会成为新的“弱势社区”。气候变化所造成的结构性困境使得气候弱势群体与社会弱势群体呈现双重叠加状态,这需要社会工作者对“社会”概念重新审视。
二是价值观的转向。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所在,是社会工作行动取向的基本指引。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关注人类福祉的学科和职业,一直以来将“社会正义”作为自身所秉持的价值观。随着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社会问题远较过去复杂,而环境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某些社会问题则是直接由环境问题所导致。人们逐渐意识到生态资源配置的差异性特质,生态机会所造成的影响成为现代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人类对自身福祉的认识逐步从社会福利回归到如何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福利的认知。环境社会工作学者柏斯仁恩将深层生态学引入,用“生态中心主义”的理念直接向社会正义所秉持的“人类中心理念”开炮,将“生态正义”和“气候正义”正式作为环境社会工作的重要价值观。气候正义认为人们应该重新审视和构建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不能仅仅着眼于气候变化产生的环境危机,社会工作更需要对气候变化的社会成因和社会影响作出判断,从气候变化的成因不公和结果不公两个方面入手来进行思考和理解。
三是干预技术的转向。从重新建立的关系出发,社会工作需要考虑的第一个层面是如何直接干预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个层面的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气候变化的科学知识,倡导人们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关注。绿色社会工作者在这个部分的努力较多,主要是通过参与国际会议和跨学科联盟,从直接干预气候变化的顶层国际政策中寻求突破,成为政策的制定者,对气候难民和因气候变化影响的人群做出相应的政策支持。同时,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工作者不能只关注人类社会本身,还需要对其他生物群体的保护做出相应行动,成为气候变化下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在第二个层面,社会工作者需要从气候变化的结构性因素中寻求行动改变。一是可以通过对社区关系的构建,建立支持网络,在社区层面营造正向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氛围;二是可以帮助气候变化影响的群体寻求政策与法律援助,让他们在气候影响下获得相应的政策和福利保障;三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和照顾机制,让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人能够积极应对,而其中的弱势群体能够获得相应的照顾。
气候变化议题将在更长时期内影响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中国的语境之下,中国的社会工作者需要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模式做出相应的反思和调整,积极应对现阶段作为“风险”的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危险”,探寻一条既符合中国环境治理理念,又适应中国社会文化生活的社会工作新路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高原湿地环境治理共同体构建及其实践路径研究”(20XSH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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