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2020年11月25日 08: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25日第2055期 作者:李胜会 徐文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的发展路径确定了方向。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性科学技术,譬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与信息工具,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运转、公众生活等各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治理体系向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转型的阶段,与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不同,新时代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是一个综合的治理体系,其基本内涵是为公众提供科技公共服务,实现路径是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最终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与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深刻影响着经济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成效与民生福祉安康,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有望突破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结构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导向进程中的层层阻碍,为我国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注入巨大能量,使我国在科技与社会治理交互领域实现新一轮提质增效。

  完善科技公共服务

  丰富社会治理内涵

  伴随着智能化技术的推动,传统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受到冲击,科技与社会的关系不断被重塑,技术嵌入到科层组织的政务网络和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中,呈现“网络+现实”相结合的状态。网络社会治理模式下,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模式和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催生了一系列新兴的科技公共服务与智能基础设施,如智慧治理、智慧街道、智慧停车等服务。传统的公共服务一般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情况,以现有的社会资源为基础进行配置,具备良好的“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功能。当发现某些短板领域陷于欠发展的境地,或是个别经济系统的停滞阻碍了社会整体发展的步伐时,政府就会出面协调,使整体社会资源实现配置效益最大化,这是传统公共服务领域的惯常做法。依托科技驱动的智能化社会治理模式,科技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首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功能更加快速、实时与精准,以往的信息延迟与决策失误问题在计算机网络算法的辅助下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数据网络在各路径节点均有详细的记载及清晰的修改路径,政务部门对公共资源的配置及协调效率可以根据现实需要进行及时调整。其次,新兴科技手段带来的公共服务还具有“提出问题”的功能,该功能基于大数据信息流和用户行为成像,实现对应用场景的预测与研判。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是公共服务体系在优化轨道上的一次检验,在这场考验中,科技手段在医疗、民生、教育等领域的作用凸显,我国以举国体制优势构建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平台和良好的网络环境,新兴科技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成为平稳渡过危机的重要支撑。

  构建治理共同体

  优化社会治理主体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智能化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关键要素。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新时代网络化治理背景下的主要团体,在社会各场域中发挥着日益深刻的影响,其内在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诉求推动着治理共同体的发展,并对社会治理格局产生正向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里的落脚点“人人”,狭义可指个人层面的个体,广义则指与社会治理格局有关的一切主体及对象。社会治理共同体包含了哪些主体,各主体的角色定位怎样,分别有什么样的职能担当与诉求,这是共同体构建过程中首先应该厘清的事实。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作用推进,主要在于明晰治理主体间的职能划分以及治理主体的跨域融合两个方面。

  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承接社会治理职能的载体,一般而言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和公众。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架构,为各主体深度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智能化社会治理实现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多方参与和互动,政府不仅仅是单纯的主动赋予和跟进监管的角色,企业机构、行业团体、社会公众的职责也不仅限于被动参与、提出诉求与表达呼声,双方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深度融合与有机协同的结构。政府作为网络社会的引领者与承接者,承担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责任;行业组织与社会团体在响应新兴治理技术的同时,承担着维护社会治理秩序、释放社会治理活力的重要作用;社会公众则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接近社会建设进程中自我参与和自我表达的渠道,多主体不同角色定位的职能划分实现了平衡。

  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明确并承担自身职能的基础上,还应打破不同主体间不同步、不协调的状态,形成社会治理主体深层次的交互与融合,使社会治理共同体真正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可以说,实现治理共同体的有机融合,发挥多重主体协同合作的效能,是智能化社会治理图景的实现路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跨域协作,旨在打造网络化治理的社会架构,达到社会治理格局的“共建”,形成多主体间协商合作的“共治”,实现公众获得感的“共享”,形成良好的政商、政社、政民关系。从本次疫情防控看,政府实时披露疫情信息、凝聚社会力量、集结各方优势力量、协调配置医疗资源,采取一系列规避风险和守护健康的措施,企业和社会团体群策群力冲在疫情防控最前线,公众在互联网平台感知疫情态势并自觉投身于全民抗疫活动,这是治理共同体基于科技支撑掀起的新实践。

  实现治理创新

  助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是各个国家长期关注的议题,我国也不例外,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与优化。当前阶段,科技要素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驱动作用,以科技要素驱动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有助于推进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新时代背景下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在智能化技术手段的引领下,凝聚社会治理共同体,优化社会治理内涵,以实现新一轮社会治理模式和治理效能的突破,从而实现人人享有、人人受益的治理图景,以助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

  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既包括身处其中的行动主体,也包括用于连接各主体的联结要素。从现实情境来看,国家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大致包含两类。一类是企业、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体。在当今以信息通信为主导的现代社会里,社会治理主体依托科技要素深度融合到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进程中,其创新行为和创新活动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另一类是用于调节不同主体关系的联结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国家创新体系不是单一、独立的系统,我国国情对创新体系的建设有着深刻影响,这是一个相互影响与多方互动的复杂过程,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打通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提升我国整体的创新实力与竞争力。

  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并非一日之功,也不是某一独立层面取得跨越发展的状态,而是长期演化的结果,要从长远的视角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我国的智能化社会治理发展至今,已催生出一系列基于新兴技术的治理案例与实践,譬如以智能制造发展便利群众的智慧生活,用智能社区为政务服务、生活场景赋能,基于车流密度和行使轨道实现智慧交通和车辆引流,以数字化城市大脑打造智慧城市场景,以及此次疫情期间的数字化抗疫举措等。这些实践无一不是我国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阶段性成果。新时期的现代化手段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赋能器,以科技支撑的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为国家创新体系助力颇多,是稳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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