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费伟:客观看待精准扶贫中的技术治理
2018年06月06日 09: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6日第1466期 作者:沈费伟

  在国家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迈向全面小康社会之际,如何利用好互联网技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扶贫济困的强大合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期待。2015年9月,甘肃省被列为国家扶贫办全国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此后,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等地相继开始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贫困治理之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升级与系统设施普及,探索适合区域发展的脱贫突破口。可以说,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方式越来越普遍,将互联网技术引入精准扶贫战略实施机制是适应当前技术发展趋势之所为,也是我们当前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的必然选择。然而,在精准扶贫领域中不断提升技术治理的作用,需要研究者客观看待精准扶贫中的技术治理。

  精准扶贫技术治理有助于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

  技术治理的观念与现代科学技术兴起有关,它激发了人们把对改造自然成效卓著的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中。精准扶贫作为一项涉及面广、十分庞杂而又非常精细的系统工程,需要强大的现代技术支撑。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就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嵌入互联网、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扶贫治理中的作用和价值,以此提升扶贫治理的现实绩效。在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实践中,科学技术具有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分析、预警、展示的能力,利用互联网建立技术扶贫平台,依托科学技术开展扶贫工作。

  现阶段精准扶贫技术治理的优势价值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能够将扶贫的各类资源都汇聚到互联网平台上,有利于实现扶贫资源的跨区域流动,从而取得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用。其次,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能够借用互联网技术及时将贫困人群信息对外发布,有利于社会公众及时掌握和知悉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拓展了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渠道。最后,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能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扶贫知识通过网络传授给贫困人群,有利于增强贫困对象的脱贫能力,从而快速实现自主脱贫绩效。

  可以说,这种减贫技术治理方式逐步为地方政府采纳,并作为解决我国贫困问题、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国家基层治理能力的思路和工具。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以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为首要目标,它既是一种治理技术,也是一种公共管理方式,还是一种治理体制。

  技术治理存在一定限度

  针对传统精准扶贫实践中存在的扶贫对象瞄不准、扶贫机制不健全、扶贫效果弱化等问题,技术治理恰好成为弥补上述问题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引入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更好地化解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各种“不精准”问题,进而提升精准扶贫的治理绩效。尽管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已在国家贫困治理实践过程中产生了重要的社会效益,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技术治理在提升精准扶贫生产力的同时,也隐藏着技术风险。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经过“三农”和信息网络跨界结合,能有效地帮助贫困户与信息深度融合,是贫困人口走向脱贫致富道路的新途径。然而,在肯定技术是生产力的同时,还必须正视现代信息技术所隐藏的技术性风险。技术风险的负效应表现在精准扶贫领域中,我国绝大部分农村的精准扶贫技术引进总是先从引进计算机、互联网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始,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文化观念的引进相对滞后。这就导致了现实中绝大多数贫困村在精准扶贫的技术设备和制度建设上并未同步提高,随之技术风险不断加大,造成了扶贫工作的低效。

  其二,技术治理在瞄准扶贫目标的同时,也存在着“数字脱贫”的问题。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倡导真扶贫、扶真贫,千方百计为贫困户拓展增收渠道。通过技术治理的扶贫资源开发,将贫困山区的地理优势、特色产品、主题文化等信息发布出去,以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参与。技术治理应服务于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但也要警惕和防范“数字脱贫”的问题。当前,在脱贫攻坚战中,一些贫困地区出现了“靠数字脱贫”的现象。这种“数字脱贫”反映在书面上是按照扶贫计划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了脱贫任务,但实则毫无实际意义。现实中贫困人群的数量依旧没有改变,“数字脱贫”脱的仅是贫困的“外衣”,而不是真正的贫困。

  其三,技术治理在充分实现扶贫信息共享的同时,也隐藏着道德伦理风险。现代信息技术不仅促进了贫困信息的开放和沟通互联,而且也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开放社会的建设,使得贫困地区民众首先在思想上得以脱贫,为经济和能力上的脱贫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然而,现行技术革命的不断推进,其道德伦理风险未能因互联网的高效、便捷特质而有所降低。现实中,部分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扶贫技术人员为了牟取暴利,在精准扶贫宣传时有意隐瞒可能对贫困人群造成危害的信息,代之以社会公众“似懂非懂”的高新技术“术语”。这样的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因为缺乏技术伦理意识,隐藏一定的道德风险。

  其四,技术治理在致力于整体系统扶贫的同时,也出现了碎片化典型扶贫的情况。十九大报告提出精准扶贫的整体性、系统化扶贫思路,强调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坚持精准扶贫数据、技术与资源的相互统筹重组优化,做到协同推进,确保全面脱贫、持久脱贫。而精准扶贫中的技术治理一方面由于政府的垂直管理结构制约数据流价值的辐散范围,另一方面扶贫工作者没有将独立的“条数据”整合为具有内在联系的“块数据”,因此导致了当前精准扶贫技术治理中的“碎片化”问题。现实中,许多扶贫开发政策与精准扶贫实践多关注面向“人”“业”“地”各维度的“靶向干预”,较少实施“协同推进”的系统性干预,整体上制约了扶贫开发政策实施与精准扶贫实践的成效。

  其五,技术治理在提升现代扶贫技术升级的同时,也存在着扶贫理念滞后的困境。先进的网络技术和智能设备,是精准扶贫技术治理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提升扶贫工作的科学性和信息化水平。尤其是光纤宽带作为高速的通信网络载体,是帮助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但是技术治理如果仅是精准扶贫领域中的纯粹技术升级,则不利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推进。精准扶贫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期扶贫攻坚战的指导原则与重要特征,不仅代表了扶贫工作机制与模式的创新,其背后更反映了政府治理的创新逻辑与路径选择。精准扶贫的有效实施,需要更新治理理念,重塑治理能力,灵活使用治理工具,从而有效达成治理目标。

  构建适合国情的精准扶贫技术治理模式

  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是在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大数据时期变革传统减贫脱贫方式的新尝试。实践证明,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简单地拒绝技术治理,而是要构建适合国情的精准扶贫技术治理模式。在具体的构建路径上,精准扶贫与技术治理的互相契合不是简单地将两者相加,而是将技术治理理念嵌入精准扶贫工作,在提升精准扶贫效率的同时,逐渐塑造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贫困对象积极配合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因此,未来需要通过完善政策层面的制度建设和资金供给,技术层面的技术平台打造和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以及社会层面的弘扬人本主义和多元参与达成来提升精准扶贫的技术治理绩效,促进国家扶贫事业的持续发展。

  (本文系中国科协高端科技创新智库青年项目“从行政驱动到智慧治理:特色村镇重建的实践逻辑与引导政策研究”(DXB-ZKQN-2017-03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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