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霞:顾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的作用
2018年04月18日 09: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4月18日第1433期 作者:黄桂霞

  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人类自身生产是社会为了满足人自身世代延续的需要以及社会生产对主体的需要而进行的活动。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社会与家庭是物质生产与人口再生产关系的集中反映。妇女在两种生产中,既发挥着主体性,又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生产与生育体现女性主体性

  从社会与家庭的发展来看,女性在社会中的主体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女性作为主体参与社会生产,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一直没有脱离物质生产劳动,只是在不同时期与男性分工不同。“在早期对偶社会中,妇女劳动对于部落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她们生产了绝大多数物品,如衣物、家用物品及工具等”;在工业化时代,随着机器生产的逐步深入,机械化、电动化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体力劳动的优势,女性重新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主力军,作为“半边天”与男性并肩撑起社会发展的大旗。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言,伴随现代工业发展,“性别和年龄的差别再没有什么社会意义”。

  另一方面,女性作为繁衍人类的主体,为社会发展提供劳动力,保障人类社会生生不息。在人类自身生产中,男女两性生理构造的差异决定了女性是孕育后代的主体,其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难以被替代,可以说是人口再生产的主导者。从这个角度来讲,妇女在社会中具备主体性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

  家庭在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作用

  一定时期内,家庭的基本功能是物质生产,但一直以来家庭固有的独特功能是人口再生产。家庭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生殖抚育的基本功能。生育是家族延续的前提,是人类发展的基础,家庭作为生育行为的实施者,提供个体生活必需的供养,承担着生殖和抚育责任。生殖行为由女性完成,主要是基于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抚育责任则需要家庭成员共同承担。

  另一方面是家庭照顾的特有功能。生殖与抚养为人的生理繁殖提供物质基础,但关于如何使孩童成长为社会劳动力,则家庭的教育更加重要,这也是家庭独特作用的主要体现。家庭照顾功能的特殊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以情感劳动投入为主。因血缘和亲情关系,家庭照顾使得被照顾者对照顾者有着天然的信任感和依赖感,尤其针对儿童的照顾,强调爱的投入。二是个性化、私人化的照顾,难以市场化。家庭抚养和早期教育属于私人化行为,孩子尤其是婴幼儿的安全感主要来源于亲密接触,父母通过陪伴、照顾等投入时间、精力、情感等,“因材施教”地培养孩子的品性。虽然有些照顾工作可以由市场提供,但程序化的照顾只能满足基本生存/生理需求,家庭照顾功能因具有高使用价值低交换价值,难以市场化和被替代。

  女性两类主体作用同等重要

  从社会的纵向发展来看,原始社会尤其是母系氏族时期,女性无论在物质生产还是人类自身生产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与在社会生产中的主体作用是同等重要的,互相之间不存在矛盾。

  人类自身再生产的基本单位虽然是家庭,但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的直接受益者是国家与社会。因为人类自身再生产也是家庭为社会提供劳动力的过程,不是家庭的私事,而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和巨大的社会价值。一方面,生产的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劳动力的培养本身具有社会价值,保障劳动者基本生存发展的抚养教育蕴含着无差别的劳动,体现于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平均价值,有差别的抚养教育投入作为劳动力的附加价值,体现在其高于劳动力市场平均水平的那部分价值。在家庭发展的早期,也就是母系氏族时期,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作为人类自身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在家庭中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具有绝对的主导权。

  随着私有制和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公私领域的分割以及男主外女主内社会分工模式的出现,使得家务劳动由公共劳动变为私领域劳动,且生育被认为是私人事务。女性在人口再生产中的主体性和独特作用被扩展甚至演变为抚养教育甚至家庭照顾的主要责任者。剩余价值的产生,使得男性有能力将女性限制于私领域,女性很长一段时期内被囿于家庭而丧失公领域的权力与机会。生育赋予女性的独特性尤其是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成了她们在社会生产中发挥主体性作用的主要障碍。机器大工业时期,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也逐渐转为全面参与社会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相结合,主体性与独特性作用共同发挥。女性不仅进入劳动力市场,还在家庭中发挥养家、持家、培育子女的作用。但是,时间和精力的有限,导致女性在以生育为主的家庭劳动与物质生产为主的市场劳动之间面临矛盾与冲突,“如果她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私人事务的义务,那么她们仍然会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的事业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中的义务”。只要人口再生产的责任依然由个体家庭承担,女性在人口再生产尤其是子女抚养教育等家务劳动中的“独特”作用不变,而私领域劳动不被社会承认,妇女在家庭中的主体性就难以充分实现。

  发挥妇女主体性与独特作用

  充分发挥妇女的主体性与独特作用,保障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需要承认人口再生产的社会价值,并为其提供足够社会支持。

  一是男女两性平等参与社会劳动,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和人力资本收益率。贝克尔提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个人的时间价值会发生变化,30—55岁的个人时间价值相对较高,而这个年龄段恰好是个人家庭照顾负担较重的时期,如果该年龄段女性尤其高人力资本含量的女性大部分时间从事没有社会价值的家务劳动甚至退出劳动力市场,则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需要为她们创造条件做到人尽其才。

  二是男女两性在人口再生产中各负其责、各显神通。基于生理差异的生殖行为是女性独特性的集中表现,但是在抚养教育中,两性的权利和责任是平等的,国家制度、社会政策以及文化环境都要为其提供充分的条件,使其履行为人父母的职责。

  三是帮助女性平衡工作—家庭。制定平衡有酬工作和家庭照顾责任的政策,包括为儿童照顾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和现金补贴,以减轻家庭照顾负担和育儿成本,比如日本推进幼儿教育无偿化的政策,法国为有3岁以下孩子家庭增加育儿补贴以及对雇佣他人照顾子女的家庭提供补助等;制定针对双亲的亲子假而不是针对妇女的产假和育儿假,让男性更加均衡地分担家庭照顾责任,减轻女性的照顾负担;以及相对灵活的办公方式和办公时间,化解单位时间内家庭照顾与工作投入的矛盾与冲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研究”(18VSJ10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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