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四大范式满足学者多维研究旨趣
2015年05月22日 07: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5月22日第741期 作者:张小山

  基于社会学的基本性质、研究旨趣、理论预设、分析框架、方法选择等维度,许多学者认为可将社会学划分为不同的传统或流派,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分类方法。社会学教科书通常将社会学的理论划分为三大流派(或体系、板块)——功能论、冲突论和互动论,或将社会学简化为宏观社会学与微观社会学两大部分;另一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将社会学划分为实证主义和非(反)实证主义两大类(或将其划分为定量社会学和定性社会学两块);而美国社会学家瑞泽尔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多元范式的学科,主要包括旨在探索以社会事实、社会行为和社会释义为标志的三大范式。

  实证主义、解释主义、

  批判主义三大范式已确立

  英国当代社会学家吉登斯在其早期代表作《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中,重点考察了与现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的三大古典理论家——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并认为他们分别阐述了现代性(社会学的核心问题)的三个重要维度——资本主义、工业主义和理性化。此后,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认同马克思、涂尔干、韦伯是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一般认为,上述三大家提出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论,奠定了西方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走向,并形成三个相当具有号召力的社会学传统或范式: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以韦伯为代表的解释主义和以马克思为代表的批判主义。事实上,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上述三大家所开创理论的不断批判与重建的过程。德国当代社会理论大师哈贝马斯关于合法性知识划分的主张与三大范式是吻合的,他从认识旨趣的角度将合法性知识划分为三类——经验—分析型、历史—解释型和批判型,相应的三种认识旨趣分别是控制、实践与解放。总之,三大范式的划分逐渐在社会学界较大范围内达成共识。

  后现代主义范式有一定潜力

  后现代主义作为一股重要的文化思潮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西方,逐渐流行后不断向全球扩散。它以拒斥现代性为基本特征,其核心源自后结构主义,摈弃现代主义思想教条的哲学与理论立场。它对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各个领域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引发了众多社会研究的新探索。问题是,后现代主义能否称得上是一种与前面三大范式并列的社会研究或社会学范式?对此存在较大争议。一个重要原因是后现代主义主要由非常松散、内部差异很大的相关话语混合而成,具有反宏大叙事、反理论化、反系统化倾向,而且其发展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呈现为“一系列处于不断变化的碎片”。

  笔者的观点是,可以将后现代主义视为一种有潜力的、不断形成的社会学及社会研究的重要范式或准范式,理由主要有五点:其一,虽然学界关于“范式”的理解有很大分歧,但笔者认为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其主要指一群研究者(或学术共同体)所拥有的相同或相似的信念、视角、研究模式及理论框架等;其二,尽管存在诸多混乱和分歧,但各种后现代主义拥有一定的共识,并表现出某些共同的旨趣和相似的特征;其三,可以在哈贝马斯的三种认识旨趣的基础上补充“解构与审美”这样一种旨趣,即后现代主义也可提供一种以反思—另类为特征的合法性知识类型;其四,后现代主义着重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考察现代性,并对它提出独到、深刻的诊断和犀利的批判;其五,后现代主义确实在社会研究方面具备不同于其他三大范式的特征,蕴含值得挖掘的潜力,并可能发展出一种社会分析的新路径。另外,可将齐美尔看作社会学中后现代主义范式的早期代表或奠基者,其相关理论及研究实践所呈现的解构主义的学术旨趣、建构主义的社会观念、另类及边缘的研究选题、多元主义的方法取向、不拘一格的表述风格、与晚近后现代主义学者的家族相似等特色,为此提供了比较充分的依据。

  多种范式满足研究者不同需要

  为了对社会学四大范式的主要特征和基本关系有更加直观和简明的把握,可以用一个2×2的交互分类表对四大范式进行逻辑归类(韦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其中,两个变量维度分别是看待社会现实的基本立场(变量取值:实在论与建构论)以及针对研究伦理的态度取向(变量取值: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如此,实证主义就属于本体论上的实在论和方法论的价值中立型,批判主义属于本体论上的实在论和方法论的价值介入型,解释主义属于本体论上的建构论和方法论的价值中立型,后现代主义属于本体论上的建构论和方法论的价值介入型。

  首先,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批判主义都假定存在一个独立于认知者的真实世界,不过批判主义更强调一种可改变的压迫性结构的真实存在;而解释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则认为社会现实是人们建构的。尽管解释主义认为社会世界充满主观意义,研究者必须去理解行动者的意图与动机,但这些具有主观色彩的内容却独立于研究者的主观意识与符号系统,与此不同的是,后现代主义否认任何独立于研究者的主观意识与符号系统的外部实在。一般来说,认同实在论的实证主义和批判主义倾向于从事宏观社会学的研究,即致力于研究较大规模的社会模式,关注社会整体及其主要构成因素,如经济、政治、文化体系及其运作,社会分层与流动,阶级关系和冲突等,主要采取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立场,其分析单位往往是群体而不是个人,强调结构脉络的关键作用。而认同建构论的解释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则倾向于从事微观社会学的研究,致力于考察发生在相对较小的群体和社会情境中的社会行为,如邂逅、家庭成员的面对面互动等,主要采取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的立场,其分析单位往往是个人而不是群体,强调个体意识的关键作用。

  其次,实证主义和解释主义通常强调在研究过程中尽可能遵守价值中立原则,以避免研究者的价值观歪曲研究结果,努力再现研究对象的本来面貌,千方百计弱化或隐藏自己的价值观(而且,实证主义在这方面要更加执著坚定),至少他们都将价值中立当作研究的理想标准要求自己,坚信客观性是社会研究的主要目标。而批判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则主张放弃价值中立的原则,认为这根本就是一个乌托邦,现实研究中是完全无法做到的。在他们看来,严格意义的客观性只是一个幻想,是一种从未实际存在过的神话。价值介入是任何研究所固有的,不但不能消除、回避,相反应该提倡与鼓励;知识和权力密切相关,并总是通过研究者的政治立场传递,一切知识的范围和内容都受制于历史行动者的价值取向。不过,批判主义坚信存在某种超越其他、更加正确可取的价值立场,即政治上正确,它在很大程度上能保证研究的有效性与客观性。正是由于先进正确的价值观,某些批判主义者往往对自己的研究局限、消极后果缺乏批判性的反思。与此不同,后现代主义则断定所有价值立场都是平等的,没有哪种立场拥有唯我独尊的特权。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关键是要对介入社会研究的价值观进行批判性反思,审视价值观介入给研究过程及结果带来哪些影响。社会研究最终要回答的问题是:谁把“真理”带给我们?谁从这些“真理”中受益?简言之,后现代主义旨在提供一种反思的、另类的地方性知识。

  社会学的四大范式在研究旨趣、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进而导致它们在研究方式及策略、具体方法与技术的选择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它们能为实际的社会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指导,并可满足不同旨趣研究者的多种需要。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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