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制度改革:欲速则不达
2014年09月02日 11:31 来源:《人文岭南》2014年8月29日第42期 作者:董泽芳

  招生制度改革既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强烈呼唤,也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目标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有些大学取消了“入学统考”这一传统博士招生制度,试行新型“申请—审核”制度,目的是吸引选拔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的生源,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

  传统“入学统考”不能全盘否定

  此举事关国家创新性人才培养与教育招生改革价值取向等大局问题,意义重大,因此需全盘思考,统筹谋划。传统“入学统考”制度弊端虽多但不能全盘否定,“申请—审核”制度值得期待但不宜全面铺开。

  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事关大局,势在必行。但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重视制度上的系统设计和实践上的稳步推进。

  系统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宏观(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包括确立博士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等。二是微观(招生单位)层面的制度设计,也就是招生单位按照国家的改革思路,结合校情进行的具体制度设计,包括对符合国情、校情的理想招生模式的设计、操作程序的规定与运行机制的健全等。主要任务有三,即招生模式的设计、操作程序的规定与运行机制的健全。

  从宏观层面来看,关于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已经明确,就是要落实选拔和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目标。具体目标主要有二:一是科学性与公平性兼顾。这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公平性侧重于保障考生权利,尤其是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科学性侧重于尊重学科及人才成长规律,强调考试科目的设置、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指标的投放与选拔标准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这两种价值取向在理论上相辅相成,但在现实中往往相互矛盾。

  二是自主性与规范性并重。改革博士生招生制度的又一目标是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但赋予这种权力有可能增加选拔中人情因素的权重,此外,导师录取权力过大有增加腐败、降低学术声誉的风险,需要相应的制度规范与机制来约束。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在考试、阅卷、评分等环节中充分发挥导师组的集体作用,严格规范过程管理;同时通过“学术声誉约束”和“学术道德规范”,使导师不敢对权贵开绿灯,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

  考虑到“入学统考”制与“申请—审核”制各自的优势劣势,现阶段理想的博士招生模式可以是自愿申请——导师审核——面试为主——笔试为辅。规范博士招生的操作程序,主要通过合理的决策程序来严格管理招生的全过程,让导师在复试、录取等环节发挥决定性作用,让评审专家组通过科学的方式和流程在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环节发挥必要的监督和评价作用。

  改革需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关于博士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的讲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具体来讲应该是质量为本、创新为重、统筹规划、系统设计。进一步提高博士质量已成为当前我国博士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淡化招生考试环节的应试性,将科研创新能力选拔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这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既需要国家的宏观统筹,也需要通过培养单位内部的制度改革与机制创新,还需要通过社会的整体性改革提供相应环境支持。此外,招生观念的更新、考试内容与方式的变革、保障机制的建设也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这项制度在理论上逐步完善、在实践中稳步推进。

  从操作层面看,博士招生制度改革应该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是整体设计与局部试验结合。这一改革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注重整体制度设计,也就是要按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全面思考,统筹谋划,提出改革的大思路。培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改革试验,先行先试,大胆突破,在局部试验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影响力。从上而下的指导与自下而上的推动相配合,良性互动。

  二是立足国情与合理借鉴结合。包括博士生教育在内的现代高等教育发展,具有明显的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特征。改革博士生招生制度,要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潮流,可合理借鉴美、德等其他国家的经验。如美国采用的导师、研究生院、大学校务会议的多级审批制,没有入学考试,但有较为全面的考核制度;德国采用的基本上是导师自主决定,主要通过导师的面试选拔科研助手,进行博士培养。“美国模式程序上更加严谨和公正;德国模式从程序上看似不公,但关注培养效率,选拔最具有科研能力的合适人才,体现实质公平。”两种模式都以选拔具有科研素质和培养潜质的博士生为终极目标,只是在选拔形式和程序上有所不同。这些差异与各自所处的社会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和后续博士培养模式密切相关。因此,借鉴国外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中国国情。

  三是适度突破与稳步推进结合。改革与完善博士招生制度必须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但创新不是对过去的全盘否定。改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必须重视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采取由易而难、循序渐进、典型试验、适度突破、及时总结、稳步推进的方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盲目推进往往欲速则不达。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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