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昆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走过11年。如今,我国的非遗保护效果如何?非遗保护发展方向何在?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小康。
真正的非遗保护应该是活态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报》:现阶段非遗保护的特点是什么,主要任务是什么?
高小康:我在一年多前提出,非遗保护已进入“后申遗时代”。“后申遗”概念的提出是相对于申遗热潮时期而言。“后申遗时代”所关注的是申遗成功以后,如何落实到真正的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是概念问题,在申遗中首先要纠偏,明确“假非遗”、“死非遗”没有保护意义。
其次,明确保护的含义。最初学界(主要是民俗学界)强调保护的特点是文化形态的本真性和原生态。但是,如果照此原则就不能“保护”,因为“保护”以后就不会是原生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规定,真正的非遗保护应该是活态保护,旨在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和不同文化群体的传统、个性及认同感。活态保护是一个特殊概念,既不是民俗学家所谓的“原生态”,也不是全然不顾它的“原汁原味”。
由此,我们认为笼统地谈论“如何进行”非遗保护并不恰当。从中医到凉茶,再到杂耍、民间传说,各种非遗项目的文化形态千差万别,不可能找到某一条它们都适用的普遍保护方式,因而在整体上谈论非遗该如何保护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重在保护非遗的文化生态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报》:“后申遗时代”非遗保护的关键是什么?
高小康:非遗保护除了保护某一文化之外,重要的还有非遗存在的社会生活基础。当非遗存在的原有社会生活基础没有了,非遗怎么被保存呢?这是很多民俗学家的困惑。由此,我们提出生态保护。非遗保护的关键是让它活着,就要保护它的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相关文化群体能接受它,愿意传承它。
文化生态的概念包括自然环境和文化历史,两者联系起来保护就叫文化生态保护。所以,保护非遗不是简单保护几个传承人或某一群人,而是要保护整个和它相关的文化群体,包括它的历史传承和文化空间。其实,这种文化生态保护在之前就有,“后申遗时代”提出后,文化生态的主体性培育问题更加受到重视。
1996年,中国和挪威合作在贵州六枝县梭戛成立了文化生态博物馆,旨在保护长角苗的生活方式。然而几年之后人们再去调查,发现那里的文化生态情况并非如最初建设时所计划和预期的那样,实际上文化生态博物馆几乎变成真正的博物馆:资料还存放在那里,苗民也还在那里生活,但想要保护的传统生活方式几乎已消失。
这个案例的启示在于:文化生态保护不同于自然生态保护,保护生活方式不同于保护大熊猫。文化生态是有主体的,有相关文化群体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意愿。因此,文化生态保护需要考虑被保护对象的主观愿望。保护对象不仅有物,更重要的是还有人。人就有主体性,有自己的意愿。如果相关文化群体无法认同被保护,那这样的保护基本上就失败了。梭戛长角苗生态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在于被保护文化群体的主体性并没有被重视。在保护之前,文化群体并不会意识到“我”为什么要那样生活。问题往往出在“我”的主体意识中,当这种主体性与外界的非遗保护意图相违背时,被保护的非遗就可能变成无主体的文化空壳。
因而,非遗保护尤为需要重视主体性的培育,在外界力量介入时,需要唤起当地文化群体的文化自觉,重新认识和认同自己的传统与习俗,培育起保护它的愿望。
非遗真正的意义在于未来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谈谈当前我们讨论非遗保护有何意义。
高小康:很多时候,非遗保护被误认为只是为了保留一个记忆。其实,非遗保护应该被视为前瞻性的东西,它真正的意义应在于未来,没有非遗就没有文化之根,人们就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
非遗保护绝不是遗老遗少们的怀旧想象,相反,现实的人们越来越需要它。这几十年来人们一直都在破坏、在抛弃过去,但最后发现追求的所谓时尚、先进的东西很快显露出空洞、浅薄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生态保护是一项重大文化理念,但它不是面向过去的,而是怎样让这些老习俗、老习惯进入我们未来的生活,构建起更厚重而丰富的文化生态。可以说,只有做好非遗文化生态保护,才有可能构造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社会。
多年前美国著名文化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就提出,当代都市社会面临着“特大城市象皮病”的危机症候。近年来有美国学者进一步提出“后大都市时代”的来临,指出大都市文化已经走到尽头,当代面临的是分散、多元、复杂的文化生态。但我们迄今为止还沉溺在工业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想象中,相信未来都市的发展速度会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趣味越来越时尚。这是一种关于现代社会乌托邦的梦想。事实是,物质意义上的社会发展是有限度的。发展到一定程度,人需要重新返回自己的传统,寻找人与大地、现在与过去的关系。这种返回其实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发展,所以我们说非遗保护是一个着眼于未来的保护,其真正意义在于从更新的视野上构建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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