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性杂谈
2013年10月29日 09:41 来源:《人文岭南》2013年10月23日第33期 作者:陈少明
“原创”两字虽然稔熟,但确切意义如何,过去从未琢磨过。自今年夏天有幸参加华东师范大学主办的“思勉原创奖”活动后,这一问题便时不时浮现眼前。
一般设奖多称“优秀成果奖”或“学术贡献奖”,而“思勉原创奖”则将富有原创性的作品作为评奖对象。这意图很好,但对什么作品才具学术原创性,似乎还没有一致的理解。例如,在被推荐的作品中,有许多是集体写作的。它让人犯难的地方,不在于得奖者究竟应是主编还是各卷作者,而在于众多合作者具有共识的观点,在多大意义上是“原创”的。至少在哲学中,两人以上合作的经典作品极为罕见。凭直觉,很难想象一种“集体原创”的现象。
当然,不是说集体创作的作品没有意义,文献的集成、辞书的编纂、通史的合撰等,都是集体合作的产物,且是治学必要的工具。因此,对学问发展有贡献的优秀成果,不一定是原创性作品。为原创思想提供知识平台,或者完善原创思想的思路及将其应用到具体学术课题上,自然是常规学术工作的任务。
那么,什么才是学术的“原创性”?较严格或较高的要求,应该是做前所未有的工作,或者说做到“无中生有”。但这很难或者很稀有。通常情况下,首先是指提供有新意的作品,这个“新”不仅是以往所没有的,而且是一般学者不容易想出来的。接着,它的论说方式必须是可理解的,即使不能完全令人信服,也得言之成理。此外,它还必须对类似或相邻研究论题有启发性,即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引领学术潮流,具体说,即是否有追随者或传承者。就此而言,真正或有较高原创性的作品,是必须经得起时间检验的。
在中国,时间跨度30年以上,评选出的人文学术方面具有原创性的作品,至少应当达到这样的效果:不是颠覆了某种学科或思想的教条,就是提供新的学术范式,从而开辟了新的知识领域;两者兼而有之就更理想。依笔者之见,至少要像胡适或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顾颉刚的“古史层累说”,以及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研究那样的成果,才配得上原创性的评价。
以哲学史为例,与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同时的,还有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但谢无量的作品只是名称新,内容无实质性变化,故只有胡适才是这个学科的奠基者。若干年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虽不是开山之作,但他的哲学品位扭转了这个学科的方向,对其后的发展有更强的塑造力,所以他的原创性也得到金岳霖、陈寅恪的承认。顾颉刚的那个假说,在当年可谓石破天惊,虽然不是令所有人尤其是具有保守主义文化倾向者信服,但对古史辨运动的形成提供了学术范式,如果不滥用其适用范围,即使在今日看来,也有其价值所在。费孝通对文化传统与乡村社会关系的结构式描述,简洁而深刻,虽然近几十年来“三农”问题经社会学或人类学的研究而进展迅速,但也未见有影响力的整体上取代其论说的作品出现。
若用以上观点或类似成果衡量,此次活动中被提名入围的作品,可选择的余地其实不大。为什么会这样?有两种可能,一是现在的人文学术总体上失去创新能力,二是失去评价“原创性”的能力。
放眼人文学术发展,只有培养普遍的创造意识,才可能有原创作品的产生。而创造意识的培养,需要形成鼓励创新的文化。这种文化不仅要在精神上倡导,还要有各种具体制度来保障。此外,要检讨那些妨碍创新的学术制度。
回到“思勉原创奖”上来,该项评奖与笔者参加过的所有国内评奖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按规则投票,立即公布,不需要再加另外的审查或平衡学术以外的利益。仅此一点,就值得公开对其创设者表达敬意。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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