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研究,对社会生产、生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窦志铭等学者通过近四年的研究,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问题作出了初步的判断,得出了一些具有创新价值的理论认识,提出了具有决策参考意义的对策意见。
2010年12月,窦志铭等学者所著的《商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模式研究》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这也是作者承担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窦志铭等学者的著作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研究的广度、深度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作者认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研究需要行政管理、管制经济学、流通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为此,课题组汇集了行政管理、经济学和流通学领域的学者,从多个视角切入研究主题,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第二,构建了商品质量形成的宏观模型,形成了商品质量分析的范式。课题组构建了商品质量形成的宏观分析模型,明晰了作为商品供给者的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作为商品接受者的消费者和作为消费环境的规则供给者与执行者的行政管理部门三者之间的关系;厘清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与生产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之间在工作性质、工作衔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关系,为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建立了前提和依据。这个模型的提出,既是本课题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为整个社会化质量监管体系的研究、设计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分析方法。
第三,设计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发展的线路图。经过研究,作者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模式的发展分为三个前后衔接的阶段:行政监管为主阶段,行政监管与社会化监管并重阶段和社会化监管为主、行政监管为辅阶段,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在不同阶段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体系发展的特点、各监督主体作用的方式以及工商部门应承担的角色和作用。
第四,分析了现阶段质量监管体系中的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设计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监管模式。
第五,首次独创设计了重点监测商品目录的建立方法。
第六,提出了改进流通领域质量监管问题的主要思路和对策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些意见包括:
1.流通领域质量监管是整个政府监管体系的一部分,需要各行政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和信息共享,共同形成具有预警功能的完整的监管体系。其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应成为整个政府监管体系中质量问题发现机制和处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监管思路要从政府主导向政府推动、相关利益群体参与的社会化立体监管体系方向转变。
3.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逐步由“主管型”向“市场型”转变过程中,政府的行政监管重心应越来越集中在质量环境建设、交易规则制定、质量问题预警、重点商品监控以及突发事件处理上。
4.就当前和短期内来看,政府的监管重点应从以监管商品为主向以监管商品经营者行为(如督促其建立商品进货的检验制度等)和商品质量本身并重的方向进行转变。
5.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和有关法制环境的建设需要有机结合,并逐步完善。
6.现代信息技术应成为完善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诚信机制的重要手段。
第七,以深圳为典型城市,提出了构建并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的一系列具体建议。包括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系统,立体化的质量监管信息交换共享系统,部分重点商品的常态化质量监控及预警系统,人力充足的日常巡查及纠正,惩治系统的建设、完善,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式的转变方向,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主体机构的组成及监管任务分解,重点商品质量监测系统及商品质量监管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的设计等具体措施。有些建议已被深圳市工商部门采纳和参考,初步表明这些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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