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023年05月11日 09: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5月11日第2647期 作者:刘先春 毛峰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其中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原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

  坚持人民至上,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根本政治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中“坚持人民至上”处于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发展和成熟,都是立足于实现人民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的基本立场,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政党,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旗帜和灵魂。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是统一的、一致的,是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统一体。坚持党的领导,是强化人民至上价值引领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人民至上,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力量源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曾谈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就是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具体表现在“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党员要站稳人民立场,并指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因此,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的关系问题,是在新征程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前提。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的实践探索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时,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激发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热情和活力,真正做到以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作为自身的目标与追求。

  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根本制度保障。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并强调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必须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一方面,深刻把握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构成要素和内在逻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党的领导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将其归纳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六个方面。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系统完备且运行高效的制度复合体,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为主轴,从制度的不同类型和内容,概括了党的领导制度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严密的制度体系。因此,我们应在全面系统把握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理解不同制度间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探寻其各自的不同侧重点,明确其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另一方面,增强制度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力,执行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项制度是否有效有力,能否落地落实。因此,狠抓制度落实,使其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突破口。一是切实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建设。要通过不断增进对党的各项制度的政治认同与制度认同,明确不同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构建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地生根。二是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领导干部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制度化的主题教育等形式,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懂法纪、明规则、知畏惧、存戒惧,切实增强其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新征程上,只有坚持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才能切实发挥制度的制约和规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制度保障。

  勇于自我革命,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强大动力支撑。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勇于自我革命,是党的鲜明政治品格与显著优势,是党以高度的理论和实践自觉,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精神状态。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和黄炎培的“窑洞对”,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全面从严治党效果显著,无不表明这样一个真理:在血与火的历史考验中进行革命性锻造,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永葆健康纯洁执政肌体的关键所在。因此,新征程上要巩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成果,就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一是坚持以党章为统领,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充分认识党章的极端重要意义,在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党内法规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在监督方式层面,要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类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基础上,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监督成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内容层面,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作为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最为重要的制度设计。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细化政治监督的具体内涵、根本任务、主体对象、监督内容及其评价标准,通过榜样示范与警示教育促进、动态跟踪与定期通报结合的创新方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见效。

  三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度,形成闭环式的责任体系。一方面,要完善“两个责任”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政治巡视、派驻监督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程度,形成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另一方面,要健全责任监督、考核、追责、容错一体推进机制。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同时,要健全和完善以崇尚实干的正向激励机制、与时俱进的能力培训机制、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标准明晰的容错纠错机制,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者进行责任追究,对愿担当、敢作为者撑腰鼓劲,真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新征程上,我们党需要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继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有效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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