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年职业教育的着力点
2022年03月22日 09: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3月22日第2372期 作者:杨芳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为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提供了基本遵循。当前,我国一部分低龄老年人具有知识和经验优势,身体健康状况较好,就业、再就业愿望强烈,希望通过职业教育更好发挥余热、实现新阶段人生价值,并在就业、再就业过程中以身心发展为自我赋能。因此,我们应积极推动老年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低龄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有利条件。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近年来,为切实做好老龄工作,我国已创建了一大批老年大学、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和老年学校,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教学,形成了我国老龄事业的重要阵地。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老年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一是老年职业教育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老年大学等老年职业教育机构主要分布在城镇地区,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老年职业教育内容与一些老年人的职业需求不匹配。低龄老年人群体渴望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但某些老年大学等老年职业教育机构授课内容主要以养生之道、陶冶情操为主,而一些高校和职业院校的老年教育专业则主要讲授老年人社工服务课程。三是老年职业教育与就业未能实现无缝衔接。一方面,老年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存在脱节问题;另一方面,老年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面对数字鸿沟,渴望就业、再就业的低龄老年人群体在纷繁复杂的互联网信息中常常感到无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既要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也要瞄准突出短板,多措并举,进一步发展老年人职业教育,增强低龄老年人的就业和再就业本领。一是促进老年教育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有效结合。制定老年职业教育实施办法,推动构建以老年大学为骨干、以普通高校和开放大学为补充、以基层场所为基础的老年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场地闲置时段开展老年职业教育。实行老年职业人才分类培训制度,健全国家、省、市老年职业教育机构分级分层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老年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区域范围内的低龄老年人口数量、文化层次、职业需求等进行调研,加强适老职业教育课程研发,丰富适老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建立健全“互联网+”老年职业教育体系,鼓励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老年职业教育新模式,打通信息技术与老年职业教育深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用大数据驱动老年职业教育跑出“加速度”。二是打造老年人才“蓄水池”。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与“银发浪潮”相适应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创办老年人才服务中心,加强老年人才信息库建设、管理和使用,为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推动劳动力市场与适合老年人就业的产业需求无缝对接。三是培育适老产业“新蓝海”。要积极培育适合老年人就业的产业,为老年职业教育提供广阔的用武之地。支持各地基于区域优势,着力培育满足低龄老年人继续就业需求的新产业新业态,在农产品初加工、休闲旅游业等产业领域,以及老年服务、公共场所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新模式,积极推动适老产业创新发展与老年职业教育扩容提质紧密衔接。四是把握老年职业教育基建“基本盘”。整合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以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老年活动中心、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资源,优化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学习点规划布局,加大对老年职业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瞄准老年职业教育重点领域,布局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完善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基础设施,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作者单位: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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