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辉: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涵和意义
2018年06月12日 07: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12日第1470期 作者:黄晓辉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同时,明确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点任务之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新形势下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亟须正确把握其内涵和意义。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内涵丰富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指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互贯通、融为一体的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其目的在于强调我们党对监督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统一起来,以增强监督合力和改善监督效果。

  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互贯通、融为一体,形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由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国情特点决定的,是在总结历史上监督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从理论上讲,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必须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加强对执政权力的监督;而执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国家监督是对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其重点是对执政权力的监督。因此,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在本质上是统一的,都属于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从历史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我们党就非常重视监督工作和反腐败斗争,不仅建立了党内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监督体系,政协、社团、群众等民主监督体系,还非常重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是,各个监督体系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没有相互贯通,存在着监督成本高、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就现实而言,我国80%以上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叉重合的,因此我国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和互补性。基于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党中央提出加强党对监督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一般来说,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指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党和国家的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相互贯通、融为一体的监督体系,包括纪委的检查监督、监委的监察监督、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或法律监督)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广义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指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党和国家的所有监督主体的监督相互贯通、融为一体的监督体系,除了狭义的监督主体的监督外,还包括人大的一般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群团组织的群众监督和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这里所谈到的六种监督类型,就是广义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所包含的监督类型。这种理解的依据在于,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如上表述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表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的相关表述的比较。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当是以健全狭义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重点,同时涵盖广义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意义重大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相统一的必然要求。

  第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探索有效途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地位,首先要求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权力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造福人民,也可能损害人民。从历史上看,正是由于权力的这种特性,导致了“国家兴衰周期率”,“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因此,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党,面临最大的风险和挑战是如何加强对权力的自我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以破解这一历史难题,跳出这一历史周期率。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探索出一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在全国解放前夕,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窑洞对”中初步回答了这一问题:“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党的十九大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经验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做了进一步回答,即“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是新时代的回音。

  第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强化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能力和水平提供有益借鉴。在当代中国,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已经被我国宪法所确认和载明。但中国共产党怎样实现其领导,怎样领导得好,则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里所说的一切,有其深刻的涵义:从横向讲,是指党和国家工作的各方面、各领域的全覆盖;从纵向讲,是指党和国家工作的各方面、各领域的全过程。这里的“一切”,既不同于“以党代政”,又区别于“党政分开”。党的“一元化”领导,是由党的组织直接对所有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客观上演化为“以党代政”;党领导一切,则是领导而不是代替,是党政一体与党政职能分工的有机统一。党既要牢牢把握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权,又要注意发挥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职能作用。党领导一切,主要表现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

  党领导一切,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有具体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的保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就是针对目前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情况提出的;就是要通过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而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党和国家监督机构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经先行一步,走在前面。从这个意义上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可以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强化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能力和水平提供有益借鉴。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18VSJ05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反腐倡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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