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街区制可提升效率与公平
2016年03月31日 08: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31日第937期 作者:张鑫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后,文件中提出的“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产生了很大的反响,支持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不容否认,开放封闭式住宅区会带来安全、噪音扰民、产权保护等问题,但开放式街区制是世界城市规划的基本经验和城市居住区的主流模式。从城市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看,拆除的是围墙,获得的是效率与公平。

  城市的产生与发展源于要素在地理空间上集聚带来的效应或外部性,包括单一要素集聚产生的专业化及经济规模效应,多样性产业、人口、文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等集聚产生的城市规模效应。城市的质量和运行效率需要通过提高密度、缩短距离、减少分割、增加多样性来实现。反映集中程度的“密度”可以用单位土地面积承载的GDP、人口、路网等来衡量。这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推动城市集约发展和紧凑发展;在城市道路布局上则要践行“小街区、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发展开放式街区。理论上来看,中国人口众多,城市土地有限,更应如此。

  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发展比较早,1977年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制定的《马丘比丘宪章》,就强调城市规划应避免模块之间的阻隔,明确邻里与邻里、地区与地区之间以及城市结构单元之间的功能关系。自此以后,开放式街区成为发达国家城市居住区的压倒性主流模式。我国虽然很早就有建设开放式街区的主张和实践案例,但始终没有成为主流。虽然单个封闭式墙围小区具有安全、管理简单经济等优势,但对城市整体生态来说,众多超大型封闭式小区和各类机关大院的存在,占据了大量土地,并将城市空间割裂成一片片孤岛,不仅影响了商业发展,浪费了土地等资源,导致公共资源私有化,还增加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和城市运行维护的公共成本,降低了城市的集聚效应和土地空间利用效率。此外,封闭式小区还容易造成人群的同质化和人际交往分层的固化,强化自我封闭意识,妨碍不同人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造成城市居民的隔阂和不信任,对社会公平、和谐、融合带来负面的影响,恶化城市的文化生态。因此,要治理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就必须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和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一些人对禁止新建和打破旧的封闭小区、推广街区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产生了担忧。这些担忧有其现实根源。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其实是封闭意识、冷漠意识、不信任感的反映,这些问题靠墙围、墙堵也是难以根本消除的。街区制只是为今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指明了方向,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公共道路面积,提高道路密度,解决“丁字路”“断头路”等交通问题,当然也会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与出行,增加城市景观和形态功能的多样性,增进居民之间、居民与城市的情感认同等效果。但这绝不是要一刀切地拆除所有住宅小区的围墙,把小区所有的道路都变成公共道路。只有那些由多项目组成的、地块规划中有市政代征道路的、违章建造的社区围墙才会考虑被拆除。即使拆除,也是一个逐步实施的过程,也会分类实施、差别处置,尊重业主的意愿和选择。尤其重要的是,城市是所有居民共同生活的地方,每个市民都应提高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趋势和经验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到实现城市健康运行与和谐发展之中。正如中国老话所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治理解决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需要依据城市独有的禀赋条件和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科学规划与建设,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外,还需要依靠每个市民的共同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创造怡人、和谐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让城市空间回归人性化,充满生机和活力。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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