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2022年06月30日 09: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6月30日第2438期 作者:曾钰诚 黄耀鹏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党的各方面制度,有助于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党内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不仅为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稳定且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也为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与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制度推力。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现阶段,我们在建章立制上已经全面实现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还要朝着“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更高目标继续努力。这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总结历史经验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在历史演进中归纳总结党内法规建设的发展规律与成功经验,对持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推动体系朝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健全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历史经验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坚持以党内法规建设推动党的建设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持之以恒的自我革命和改造以实现党的领导能力与先进性的提升,这涉及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领域。这些建设工程首先从制度层面展开,党的建设各领域法规制度持续被制定出台,逐步实现了有规可依,这为不同历史阶段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与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坚持将党章作为党内法规建设的根本遵循。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与行动指南,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享有最高效力,是其他党内法规制定的根本遵循与制度依据。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部章程,自此党章就同党的发展和党内法规建设紧密相连。党章规定了党的一些根本性与原则性问题,是其他党内法规效力的来源和基础。党章在实现党内法规建设统一有序的同时,也推进了党内法规的体系化进程。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的建设方法。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中国共产党具有很强的回应问题的自我调适能力,党内法规也在调适中不断发展完善。党内法规建设的整个历史过程就是回应与治理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的过程。调整和规范党在各历史阶段的领导、建设、执政活动,发现与解决问题成为党内法规建设的首要目标。问题导向的建设方法提升了党内法规制定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节约了党内法规制定的成本,并提高了效率。

  适应新任务新要求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在吸纳借鉴党内法规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应立足当下,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同党和国家政治部署、实践需要与治理任务相衔接。只有这样,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才能转化为治理实效,党内法规才有生命力。“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制度是实践发展的产物。因此,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坚持发展的眼光,根据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不断创新提升,在党治国理政过程中不断深化完善,既要避免一蹴而就,也要防止一劳永逸。

  首先,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需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安排,为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常态化的治理过程,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管党治党政策方针,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持续、稳定的制度基础。

  其次,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需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重点开展的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也要紧密围绕这些政治要求与法治需要来统筹规划、谋篇布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治国必先治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对接,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

  最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需要。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实践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中就包括具有统领地位的党的领导制度。持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规范化、制度化是提高党治国理政能力的关键。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现代化,需要在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的基础上注入动能,使党的领导能够有效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环节领域,为实现“中国之制”向“中国之治”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谋划未来新篇章

  党内法规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随着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正式形成,党内法规建设正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并为最终实现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目标而奋斗。这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一方面,坚持以良规保障善治。“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实现政党善治,提高党内治理的稳定性、科学性、规范性、法治性,必须不断提升党内法规制定的质量。这包括:第一,加强思想指引。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这要求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应当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全过程与各方面,推动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第二,促进体系融贯协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各制度要素间的互动关联与融贯协调,这需要通过健全党内法规前置审查、备案审查、评估清理等立改废释制度机制,实现制度体系上下配套、左右联动,保证体系既要素齐全又层次分明。第三,完善制定技术。建章立制需要量体裁衣,要建立党内法规制定规划制度,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要提高立规语言、内容设计和体例结构的规范性、严谨性、逻辑性,增强制度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治党与治国两方面制度实践。具体来说:第一,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在价值取向、功能定位、规制效力等方面进行对接,促使二者在党治国理政过程中形成相互保障与功能互补的局面,并避免规定的冲突和重叠。第二,党内法规建设可以借鉴国家法律的立法程序、立法模式、立法技术等成熟经验,加快党内法规体系完善步伐。第三,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工作机制,保持二者相互呼应、协同和承接的良性互动。这有助于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与合法性,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越是接近实现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奋斗目标,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越是要精益求精,注重提高体系内各规范的制定质量与协调性。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始终立足于、服务于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实践需要,以全方位、高质量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党内法规体系持续完善。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厦门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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