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伦理之维的历史指向
2020年12月31日 09: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31日第2081期 作者:郭春明 南云图

  人的解放是历史活动,“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解放由以感性的生产关系的变革运动所形成的历史关系与历史运动造就,“‘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因此共产主义作为“消灭了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解放运动日益现实化的条件,是由生产力与普遍交往的世界历史性的客观条件和历史前提创造的。

  马克思哲学一直存在着指向人的自由、尊严和解放的伦理关怀(抑或一种伦理维度)。而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及其丰富发展中日益得到彰显的历史逻辑,则为这种伦理维度的实现与成就自身创造了感性实践的现实条件与客观基础,历史唯物主义最终由此实现了伦理维度与历史逻辑的统一。

  马克思的早期文本中的伦理关怀。马克思曾气宇轩昂地指出,“我痛恨所有的神”这一普罗米修斯的自白,“就是哲学自己的自白,是哲学自己的格言,表示它反对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马克思指出了宗教批判与旧哲学批判的异曲同工之妙,通过观念批判“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随着此一宗教批判同时进行的,还有对作为“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的黑格尔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

  按照马克思的思路,无论是宗教还是法哲学,都是人们对现实苦难与不幸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情感,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思辨的法哲学所提供的国家观念的实质“仍然是彼岸世界的抽象而不切实际的思维”。然而,这种抗议却是一种思想世界中的虚假反抗。因而无论是宗教批判还是哲学批判,都首先力求通过揭露其世俗基础本身的对抗,“德国人那种置现实的人于不顾的关于现代国家的思想形象之所以可能产生,也只是因为现代国家本身置现实的人于不顾,或者只凭虚构的方式满足整个的人”。批判最终必然指向“人的解放”的根本议题,它“不会专注于自身,而会专注于课题,这种课题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实践”。实践批判的要点在于通过一个“有原则高度的实践”,不是实现作为“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的“政治革命”以完成“政治解放”,而是提高到超越这一“水准”的“人的高度的革命”,以实现“人的解放”。

  以此观之,作为一种伦理诉求,开启现实批判以实现人的解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马克思哲学矢志不渝的“绝对命令”,它要求我们“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基于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在做出黑格尔辩证法与国民经济学都和基督教神学一样导向人的“非对象化”存在的诊断之余,也强调了解放状态(共产主义)中人对自身的积极的自我意识,“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而且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靠别人恩典为生的人,把自己看成一个从属的存在物。但是,如果我不仅靠别人维持我的生活,而且别人还创造了我的生活,别人还是我的生活的泉源,那么我就完全靠别人的恩典为生”。因而“社会主义是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

  然而,如果说马克思哲学的伦理维度一直致力于开启现实批判以实现人的解放的话,进一步的追问就是,我们究竟如何理解和穿透“现实”。显然,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前(甚至产生之后)马克思一直在思索的课题。虽然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就提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主张,但无论是莱茵报时期对现实物质利益的思考中存在的冲突,还是《导言》中将德国现实定位为“国家与法”这一“政治制度”层面的错位(按照后来马克思的观点,法权关系显然属于政治上层建筑而非经济基础领域),抑或《手稿》中异化逻辑与私有财产逻辑之间的张力都向我们显示出,光有伦理关切是不够的,只有在现实世界中抓住其有效的感性实践的现实条件和历史逻辑,进而在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真正深入生产方式内部,伦理之维才能现实化自身。如果不能破解历史逻辑,马克思哲学也就不能从应然蜕变为实然,“人的解放”的价值关怀也只能是美好的空中楼阁。

  在我们看来,在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历史唯物主义时期,马克思哲学突破了旧哲学的藩篱,开启了“人的解放”的本质性的历史逻辑,最终完成了与伦理之维的统一。

  因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不仅强调“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而且进一步指出“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且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这显然为把握历史逻辑指明了方向。《德意志意识形态》则将历史逻辑表述为自发分工基础上的生产力与交往关系交互作用下的现实的个人的生产史。“人的解放”并非冲破“观念、思想、概念”等被青年黑格尔派视为“某种独立东西的意识的一切产物”的牢笼,作为“人们的真正枷锁”,统治和奴役人的从来不是概念。

  人的解放是历史活动,“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解放由以感性的生产关系的变革运动所形成的历史关系与历史运动造就,“‘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因此共产主义作为“消灭了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解放运动日益现实化的条件,是由生产力与普遍交往的世界历史性的客观条件和历史前提创造的。狭隘孤立的“地域性的个人”如若不能变成“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那么“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交往的力量就会“依然处于地方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因此,“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

  《资本论》及其手稿时期立足于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的辩证关系所把握到的“抽象上升到具体”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论,则为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逻辑提供了科学方法论。以此为基础,《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历史逻辑旨在再现并破除“资本的逻辑”,而“资本的逻辑”及其力量,虽然冲破了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等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由此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人的解放,但它却使绝大多数个人屈从于社会生产及其成果的占有者,个人必须将活动与产品转换成商品—交换价值—货币,以这种物的形式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他们“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但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做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

  相反,交换价值和货币的少数所有者则“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而使人的关系发生物化的最简单、最基本的关系,即商品关系。在其中,劳动的抽象属性所产生的商品的价值维度造成商品拜物教现象,正像昔日人拜倒在“神”这一人脑的产物面前并成为“独立的并且与人发生关系的东西”一样,在商品的世界里,人拜倒在人手的产物——商品之下。而充当一般等价物并进一步用物的关系掩盖了商品生产的社会关系的货币,拜物教现象显然会紧随其后。商品生产者的命运现在取决于能否换得货币;支配人的商品变成了支配人的货币,“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以此为基础,资本的价值增值必然显得更具魔力。正是在资本拜物教中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采取了数不尽的物的形态,人们把无数的物的社会属性甚至自然属性都视为增值价值,“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完成了”。

  通过以上“资本的逻辑”的再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剩余价值的秘密及人的非解放的现实生存处境才被深刻揭露出来,而人的发展三阶段说、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发展空间与自由时间得以充分实现的人之全面发展等,则正面阐述了“资本的逻辑”之后,作为伦理诉求与历史逻辑之统一的属人的“人类社会”前景。

  (本文系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UNPYSCT-201617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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