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耕田:发展哲学的建构逻辑
2018年08月30日 09: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8月30日第1526期 作者:邱耕田

  发展哲学是关于发展观的学问,发展观源于发展实践,是发展实践的观念反映。发展实践决定着发展观,发展观对发展实践具有反作用。

  发展哲学视域中的新时代

  实践本身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因而发展实践是现实的、具体的。这种“现实性”主要表现为发展具有历史变动性,即时代性和特定的地域性。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所蕴含的意义赋予了我国发展的时代性特征。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变化,例如,价值取向升华到“人民”和“人类”;发展境界向尚美转变;发展品质转向守规的发展;发展形态向全面协调的整体性发展转变;发展内涵转向重质量、重效益;等等。这些变化为构建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哲学提供了最直接、最生动、最具价值的“现实素材”,为我们确立新的发展取向、采取新的发展举措提供了基本的认知支持。

  我国发展最鲜明的价值特性是人民性。中国共产党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结合当前的发展现实,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分别从发展立场、发展动力、发展手段等多个角度展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内涵,揭示了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方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其实践无疑是对以物为本的发展模式的超越,是对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完善与升华。

  我国社会发展主要表现为一种关于发展的整体性的要求和形态,整体性揭示的是构成系统诸要素之间及要素内部在具有了协调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稳健而有序的结构与功能。整体性是我国发展及其观念的内在规定性,是把握新时代我国发展走向的切入点。用具有整体性的发展哲学来考察我国的发展,可以获得两个方面的重要认识。一方面,我国发展追求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都要从整体性中引申、衍生、阐释。另一方面,我们要从整体性视角来分析、评价和解决所存在的发展问题。具体而言,我们审视发展现实、解决发展问题、完善发展路径,都需要一种整体性视野。

  新时代需要发展哲学的理论创新

  发展哲学的根本理论支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增强发展哲学的科学性和理论说服力要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智慧和力量。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170年过去了,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来说仍然是完全正确的”。进入新时代,我们仍然要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群众观、阶级观、发展观、矛盾观。这为构建发展哲学提供了重要启示,即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分析我国在发展理念和实践方面所出现的变化,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推进发展哲学的理论创新。

  首先,坚持发展观,科学把握我国发展哲学的主导形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的实践进程中,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理论背景下,发展哲学所应采取的一个合理的主导形态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的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的新观点、新论述。这些论述从发展的宏观层次和具体运行层次,科学回答了我国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以及如何发展的问题。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发展哲学的理论支柱。

  其次,坚持实践观,深刻把握我国发展实践的主要任务,为建构发展哲学提供合理的实践形态。发展实践是发展哲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构建发展哲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实践运动”中,人所面临的任务或要解决的问题具有“一主二基”的结构性。所谓“一主”,是指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是解决利益问题。由此衍生出两个基本的实现手段,即力量和道理。因而,我们可以将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简称为获利、强力和明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表现为:利是力之源,力是利之器;有利应有力,力强则利大;有力才有理,无力理是“气”;理能转化为利和力,理能使利和力“合理化”。

  我国发展实践同样需要协调推进以上三个方面,这为发展哲学的建构提供了合理的实践形态。当前,解决我国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需要提高对发展过程中获利、强力和明理之间内在关联性的认识。相对而言,目前在获利和强力两个方面做得比较好,需要继续提高明理特别是宣传的“说理”。推进我国发展既要加强物质建设,也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同时还要增强国际话语权。

  再次,坚持群众观,确立人民检验机制,进一步夯实我国发展的价值追求。所谓“人民检验”,是指广大人民对某一特定发展活动进行价值评价,以检验发展实践所取得的结果是否能够增强人民获得感的一种发展认识活动。在“人民检验”中,检验主体是人民群众,检验对象或检验客体是正在发生着的某一特定的发展进程及其取得的现实结果,检验依据是广大人民自身的需要或利益。广大人民总是把自身的需要或利益这一内在尺度运用于某一具体的发展活动及其取得的成果上,通过对比,检验发展是否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实现了自己的利益,解决自身在生存和发展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只有坚持人民检验的机制,才能在发展的领域中将人民主体性原则贯彻到底。

  最后,坚持矛盾观,从国际视角审视我国发展的崇高使命。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发展具有崇高的国际使命。我国发展的这种“人类担当”,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从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看来,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就是一个矛盾集合体。根据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可知,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甚至对立的同一。这意味着,没有众多存在着种种差异的国家及其特殊利益,就不会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产生,就不会形成人类的共同利益。因而,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需要照顾到不同国家的差异性、多样性,确保不同国家的特殊利益,不能损害任何一个国家的正当权益。

  同时,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同一中的斗争。这意味着,在人类共同利益日益凸显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要兼顾自我的特殊利益和人类的共同利益,不以自身特殊利益的“优先性”损害人类的共同福祉。矛盾观不仅能使我们准确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含义,而且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而实现我国发展的“人类贡献”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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