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设计更开放的数字经济规则
2023年10月23日 14: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0月23日第2756期 作者:裴丹 陈伟光

  2021年10月,中国在G20峰会上宣布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此举有助于我国突破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方面落后于美国和欧盟的困境。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点地区,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探索设计更开放的数字经济规则,率先尝试与DEPA规则对接。此举不仅有利于大湾区内数字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还能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板。

  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板

  2021年11月1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2022年8月18日,根据DEPA联合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申请加入DEPA,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有助于中国与各成员国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与中国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一致。

  DEPA由十六个主题模块构成,在内容方面是CPTPP电子商务章的扩展和细化版本,几乎全部纳入了CPTPP电子商务实体条款,同时增加了跨境物流、电子发票、人工智能、金融科技、数字身份、数字包容性、中小企业等全新要素。DEPA的最大特色之一是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各国可以根据自身利益选择签订不同的模块。

  虽然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庞大,仅次于美国,居于世界第二,但在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上与美国和欧盟存在差距。中国主导、参与的高水平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较少,在数字贸易规则的相关谈判中所涉及的议题较少、标准较低。加入DEPA体现了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助于我国提升全球数字经济主导权和话语权。

  DEPA对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批以华为、腾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数字平台企业,且一直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因此,大湾区应结合自身优势,根据DEPA的细则,率先在大湾区制定更开放的数字经济规则,打造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示范区和制度开放新高地,为大湾区内数字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准备,并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板。

  提前对接DEPA的建议

  第一,贸易便利化。在继续推行无纸化贸易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省内与大湾区内的电子发票系统,使其能与PEPPOL(Pan-European Public Procurement On-Line)的国际标准兼容。虽然大湾区的报关手续已基本实现无纸化,但DEPA要求成员国在电子发票上合作,通过统一标准来实现互操作性,从而促进贸易便利化,达到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的效果。DEPA成员国使用源自欧盟的PEPPOL标准电子发票,目前金蝶软件已与新加坡签订合作协议,在深圳和新加坡试点PEPPOL电子发票连接服务。PEPPOL除了是电子发票的标准外,还被众多欧洲国家和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用来进行电子采购,买卖双方在系统完成交易后就能直接生成电子发票,其便利化的交易模式吸引了众多企业。今年大湾区迎来了防疫政策调整后的首次广交会,大湾区可尝试以此为基础,推广PEPPOL的使用,让企业享受更便利化的贸易方式。

  在争端解决上,粤港澳大湾区应引入DEPA的数字贸易争端解决规则和相关程序,提前为建立数字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也要设置好过渡期,让外贸企业、法律机构、政府机关在此期间积极培育人才、学习规则和制度、熟悉流程,做好准备。DEPA针对目前国际贸易规则在面对数字贸易争端时的不适用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要求成员国使用协商、调解和仲裁程序解决数字经济领域的冲突。粤港澳大湾区一直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先行区,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面有一定的经验,但数字贸易对时效性的要求比其他贸易要高,因此需要粤港澳大湾区在现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仲裁流程,把数字经济专业人员纳入仲裁员库,并确保仲裁委员会主任必须有数字贸易专业背景及相关经验,确保数字贸易仲裁庭的仲裁员半数以上是熟悉数字贸易的专业人士。

  第二,跨境数据流动。虽然我国出于安全考虑,全面签订数字自由流动模块的可能性较小,但数据流动是DEPA中的重要模块,建议以大湾区为试点,探索推行更开放的数据流动规则。大湾区有着“一国两制、三关税区、三法域”的特殊性,应尽早制定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规则,提前做好个人数据保护,建立数据安全治理框架。粤港澳大湾区如果要引入PEPPOL系统,就必定会涉及相关数据的储存和流通问题,因此,可以借国际数据自贸港项目落户南沙的契机,把部分数据放在南沙,以此作为一个小规模的试点,允许该试点与DEPA成员国之间进行更开放的数据流动。此外,要注意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交易环节对接DEPA的标准。

  第三,数字版权保护。加强数字版权保护,规范数字版权交易,加快制定对标DEPA规则的数字版权保护规则,建立统一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

  首先,需要更明确地界定数字版权的边界。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强调对数字化出版物的保护,但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DEPA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严格。因此大湾区应率先出台数字版权改革方案,扩大数字版权的保护范围,把DEPA框架下各种类的数字内容、数字原创概念、数字设计、算法等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对接DEPA标准。

  其次,大湾区可通过建立数字版权、数字产品的交易平台,让版权所有者可以在平台上明码标价进行交易,同时也方便买方选取供应商。DEPA要求成员方对在其他成员方境内创作、生产或发布的数字产品提供非歧视待遇。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保护下,政府采购会以国家安全为先选择国内供应商,但国内私营企业、非营利机构在采购数字产品时要遵循非歧视性原则,对国内外企业采取相同的标准。统一的平台能让数字产品和数字版权的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不仅为大湾区内众多企业出口数字产品建立了通道,还使得平台交易从技术层面贯彻了DEPA的非歧视性原则。此外,由粤港澳大湾区牵头,率先建立区内统一平台有利于掌握主动权,提前在平台中嵌入监管模块,预防未知风险。

  最后,在执行数字版权保护的过程中,应增加便利化的申诉渠道,在区内的数字政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内设置与版权相关的投诉通道,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投诉,及时阻断侵犯数字版权内容的传播通道,并公开处理结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数字化申诉通道,不仅表明大湾区作为排头兵的决心,也是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吸引外资进驻大湾区的重要环节。

  第四, 人工智能“AI治理框架”。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前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019年8月广东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研究院成立后,人工智能在制造业、互联网、医疗等多个行业都蓬勃发展。DEPA要求成员国建立符合道德规范的“AI治理框架”,要求人工智能应该透明、公正和合法,并具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我国暂时还未出台正式的有法律约束性的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但近年来已初步形成了一些治理理念。大湾区可根据DEPA的原则和要求,编写区内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并以广州南沙自贸区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试点,与大湾区城市群联动推进人工智能治理框架的建立。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

责任编辑:崔博涵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