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认识论中,“思维”通常被视为人脑对现实世界能动、概括、间接的反应过程,这实际上是把“思维”默认为“逻辑思维”。虽然后来也有将“形象思维”纳入“思维”范畴的提法,但始终未能成为主流。这种认识论模式的“思维”定义窄化了其内涵,忽视了思维所涉及的人类现实生活本身的复杂性。按照这种模式构建人工智能,或许只能产生“去人格化”的理性工具,而难以构建出具有人性“温度”的智慧生命。从存在论的角度来看,智慧生命所能运用的思维不仅包括代表“事实判断”的“逻辑思维”,还包括包含“价值判断”的“意象思维”。
“逻辑思维”和“意象思维”共生共存
人类面对现实世界构建思维时,其过程不仅包括“接触对象”“在脑海中形成形象”“抽象化为语言”这三个“逻辑思维”涉及的创构阶段,还包括一个非常关键的伴生过程:以“意象思维”创构出对应的具有情境性的意象。人工智能要实现人类的认知和理解,获得“意识”,成为一种新的智慧生命,就需要掌握人类的思维过程。
“逻辑思维”是人脑借助语言对现实世界的概括性和间接性的反应过程。“逻辑思维”实为“语言思维”,概括性意味着运用的是人类的理性能力,间接性则意味着需要通过抽象化、符号化的加工过程。语言思维是人类的重要思维能力,掌握能够相对明确、直接地传达和交换信息的语言工具是人类文明的基础。语言并不局限于文字,图像也是一种语言,以乐曲形态表达出来的音乐符号也是一种语言。
然而,语言并非人类用来组织思维和交流传达信息的唯一形式。意象也是一种交流形式,事物也会以意象形式呈现在人的意识之中,并促使人用意象去思维和传达。意识不仅是认知过程,还是共情过程。人类彼此之间的交流,既包括理解对方的话语意图,还包括理解对方话语之中的情绪、情感内涵。这种共情过程就需要意象来发挥作用。比如,当我们以文字语言论及“笑”时,这个“笑”是一种对人类面部表情的抽象概括,但具体这个“笑”是如何呈现在特定情境和特定面容上的,就需要我们在自己的意识中创构出相应的意象。不同的主体由于自身经历的差异而会将“笑”创构成不同的意象。
与“逻辑思维”客观、冷漠地进行认知不同,“意象思维”带有充满情感的主观色彩,与场景语境密切相关。“意象思维”可以保持一种形象性的、前语言的未完成状态,也可以借助“语言思维”通过文字或其他符号形式来表达。可以说,“意象思维”是人脑借助于意象对现实世界的感悟性的和场景性的反应过程,包含对“价值判断”的思考,是一种与强调“事实判断”的“逻辑思维”相对应但不对立的人类思维形式。
蕴藉意会:感悟性特征
“意象思维”的感悟性特征显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理解的直观性。当面对同样的对象时,逻辑思维仰赖的是抽象性的符号,特别是当使用语言文字工具时,总会力图调用“概念”来界定对象。而意象思维仰赖的是直观性的感悟,努力运用未被抽象化和固定化的“意象”去把握对象。比如,当谈及一个人时,可以将此人的特征逐一描述,也可以以诸如“我们单位的林黛玉”的方式让他者通过“意象思维”意会。同样是为传达一段信息,相比之下,逻辑思维需要花费大量字符去描述所涉及的内容,而意象思维则仅需借助他者的已知信息去激活对于新增信息的意会、感悟即可。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如果局限于逻辑思维下的语言文字描述,需要借助海量数据,而若能通过意会形式则可以快捷把握对象。
2.意会的折叠性。意象思维的“理解的直观性”与“意会的折叠性”是对立统一的存在。意象是一种折叠式的直观存在,出场时只展现出很少的一部分,当其逐渐展开折叠部分时,则会显露出丰富的隐藏内容。隐喻的内容难以穷尽,我们没有必要在传递隐喻信息的过程中用明晰、冗长的语言将折叠部分彻底展开,而只需保持其蕴藉状态,传递后让接受者自行解码,即“意会”。人类在面对意象时,首先会直观外在语义层,从整体上把握对象,然后挖掘内在意蕴层。知识性的信息可以借助语言传达,但更为微妙的信息则只能通过意象传达,即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比喻、类比等,就成了常用通达“领悟”目的的方法。人具有超越信息直接性的“意会”能力,而人工智能也需具备这种能力,才能成为真正的智慧生命。
3.解读的持续生成性。无论是文字、音乐符号这种抽象表意语言,还是图像这种具象表意语言,本质上都是一种已完成时态的语言。凭借这种已完成时态的语言构建起的逻辑思维,是一种对意识具体成型阶段的思维形式。但问题在于,语言包含着超越自身的潜能,解读也需要通过感悟去挖掘各种可能性。人类针对特定对象的理解不是一次性建构完成的,而是不断累进的结果。因此,意识是一种渐次生成的过程。这意味着,如果人工智能借助数据复现人类的思维过程,那么在创建某一具体意识时,就需要在最终成型前预备一个储留空间,让这种具体意识保持某种模糊性、未完成性和生长性,而不是将全部指令以明晰准确的形态即刻传达出来。所谓“悟”,就是从有限信息出发,持续生成新的理解,最终超越认知的原初状态。
情感置入:场景性特征
“意象思维”在传达方面的作用在于,可以将脑海中的情思尽可能以场景化样态再造出来,避免将其转换为抽象概念,以使接受者在接受过程中由此进入特定场景,且在场景中真切体会那些难以直接用文字描述的微妙情感内容。在审美过程中,对于对象的认知不能一次性穷尽,否则会造成“一眼看穿”“淡乎寡味”的弊端。
中国传统审美对“蕴藉”颇为强调。从信息接收和理解的角度来看,“蕴藉”即承认对象包含信息的极大丰富性,需要通过持续解读对象所蕴含的信息来在自己的认知结构中渐次构建起对于对象的理解。在以意象推动“场景置入”的过程里,可以用“创造场景—唤起情绪和赋予经验—凝聚情感—实现共情和理解”来概括。首先,需要借助意象来构造一个时空场域;其次,通过赋予接受者类似于作者的虚拟经验来唤起接受者的情绪,营造出对话的氛围;最后,借助场域氛围将他人的体验虚拟转化为“我”的“切身体验”。
“意象思维”是实现“内蕴—抵达”的关键枢纽。共情的实现需要以迂回、模糊、生动的语言进行“场景还原”,把感受者召唤到情感发生的场景当中,由感受者在这一场域中自己去建立起情感经验,自己去完成审美情感的“具体化”。若想使人工智能从“无情之物”发展为具备感情的智慧生命,那么带有情感内涵和生成能力的“意象思维”则是构建其“意识”能力的重要一环。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传统意象理论的现代阐释研究”(20BZX13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