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毋庸讳言,目前的高等教育评价大多是侧重于鉴定功能和结果的实力与水平评价。这种评价能够比较及时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实力与水平,以及其在某一特定群体中的位置或者是否达到了某个标准,但无法准确地反映被评价对象一个时期以来的进步或退步程度。因此,进一步开展增值评价或者发展性评价,直面被评价对象不同的发展起点,追踪被评价对象在某一时间段内起始阶段和终结阶段形态与业绩数据的变化,真正关注每个被评价对象的发展和进步,倡导“少比基础、多比进步”“少比背景、多比努力”,以更全面、系统、理性、客观地判断被评价对象的真实发展态势,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意义重大。
具体来说,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采用发展性评价视角,注重每个被评价对象的成长和发展,从其增量而非绝对业绩表现的角度考核教育质量,因此能较好地发挥评价的改进功能和激励功能。第二,为考核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某些特色学科和专业、部分具有特殊背景的学生群体等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利于理解、保持和促进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和协调性。第三,注重从纵向维度提供翔实的历史数据,可以为管理者、高校、院系和教师有针对性地分析和改进教育质量提供数据依据。
开展高等教育增值评价存在难度
一项完整的教育评价活动是由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视角、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数据等一系列环节和要素组成的完整链,中间涉及的各环节各要素都需要一一打通。然而,由于在理论、方法、数据、人员方面的准备都不够充分,中间的缺口环节不少,目前增值评价在高等教育领域中成功的可推广案例并不多见。
以狭义的高等教育增值评价即以学生为评价对象的高等教育增值评价来说,一些学者认为其之所以目前还处于低迷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缺乏本土化的大学生发展理论作为指导。尽管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多年,但在急速扩张过程中,学界并没有对大学生群体展开真正意义上的长期、系统的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发展理论。二是理想数据难于收集。增值评价之所以在基础教育阶段推广较好,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小学学生标准化测验成绩能为增值评价提供理想的用于实证分析的数据。而在高等教育阶段,大学生的发展更为多元、广阔、复杂,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历和收获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应选取哪些关键维度来衡量增值存在较大争议。另外,学生发展的增值情况也很难通过某种单一的渠道获得,关于学生发展的一些关键指标,如学生学习成果的界定等,本身也还存在争议。三是在增值评价的具体计算方法方面,目前也缺乏有效、易行且能获得共识的方案。比如,根据信息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直接增值估算法和间接增值估算法;按照测评学生是否为同一批,又可以分为横向评估法和纵向评估法。另外,数据的具体分析方法也各有不同,讨论较多的主要有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分层线性模型等。一般认为,直接增值估算法和间接增值估算法各有优缺点,比较理想的处理方式是实现多元的测评方法互为补充。纵向评价法对于同一组学生的测评,可以更好地解释增值,完美的方案是将进入大学和未进入大学的青年群体进行比较,以便准确地评估大学对于学生发展的真实作用,但获取理想的数据难度较大。此外,增值评价还面临着如何评价不同大学给学生带来的不同增值等问题。因此,以学生为评价对象的高等教育增值评价,其发展空间从近期来看很难一下子真正打开。
除了以学生为评价对象的高等教育增值评价外,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对象还包括教师、学校、院系和学科等其他主体。开展这些主体的增值评价,其实施难度与前面所述有些相似。比如,有学者提出,已出台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提出评价的三大维度是大学及学科的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其中成长提升程度的评价即属于增值评价范畴。要进行增值评价,首先要确定合适的基准参照点,那么是采用自己和过去比算增值,还是和过去兄弟单位的平均水平比算增值?显然,要回答此类问题,不仅需要深入的理论探讨,还需要大量的实证研究来反复检验。还有学者提出,来自文化方面的障碍也需要引起重视。这种观点认为,在文化上,大学组织的松散性、目标的多样化,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教学成效的滞后性,大学教师工作的自主性、相对自由性等,都与明确目的性、系统性、高效性的评价活动有诸多冲突。因此,增值评价的深入开展还必须寻求评价文化与大学组织文化的契合点。
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推进之策
推进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笔者认为目前应重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理论深耕。高等教育开展增值评价,必须从深入开展增值评价的理论研究做起,以便真正地让大多数人明白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目的、价值以及如何实施等问题。首先,进一步厘清增值评价的概念、内涵等。国内目前的增值评价还拘泥于学生的学业增值评价层面,有的甚至将“学生的学业增值评价”当成“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代名词。以学生为评价对象的高等教育增值评价固然重要,但它不可能覆盖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全部内容,也无法承担高等教育增值评价本身的全部功能。从长远看,应将增值评价理解为一种评价视角,适用于对任何对象的评价。其次,要在分类评价的框架下,完善各类增值评价所需要的各种理论准备。比如,对于以学生为评价对象的高等教育增值评价来说,发展本土化的大学生发展理论作指导即是当前重要任务。事实上,高等教育增值评价在美国的兴起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同时也是建立在美国大学关于“大学生发展理论”卓有成效的研究基础之上的。
二是要进行大量的增值评价实证检验。构建一套高质量的增值评价方案,需要完成由一系列环节和要素组成的全链条检测。比如,就增值幅度的计算方法来说,假设被评价对象某项指标的起点值为E1,结点值为E2,那么计算增值时,是用差值法(E2-E1)好还是比值法(E2/E1-1)好?还是两者的某种结合算法好?笔者在2021年开展的增值评价视角下的民办高校科研评价研究发现,两种方法得到的排序结果差异较大。一般来说,若用比值法,则不利于原来的前端高校,因为其成长提升存在较大困难,即存在所谓的“天花板效应”;而若用差值法,则不利于原来的后端高校,因为其基础较差。所以,笔者最后选择了以两者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增值指数。总之,没有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为基础,要构建起一套高质量的增值评价方案是不现实的。
三是要高度重视数据库的日常建设。数据的采集和整理是开展监测评价的基础,为保证评价工作科学、高效、系统和可持续进行,稳定建设数据库极为必要。从长远看,这样做可节省成本,提高数据的质量,有利于为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相应的预测报告与决策支持报告,从而发挥数据指引与促进改革的作用。增值评价涉及两个时间节点的数据,是一种纵向性质的数据,因而对数据采集工作有着更高要求。
四是要坚持教育评价的其他一些共同性原则。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改进,而不是为了排名本身。无论是侧重于鉴定功能和结果评价的实力与水平评价,还是侧重于发展性视角的增值评价,都是一种对被评价对象的认识活动,包括“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为达到最好的评价效果,就要遵守评价活动所应遵循的共同性原则,如尽量实行分类评价、尽量保证评价链的逻辑一致和信息完整、尽量将信息公开和将评价活动置于监督之下等。增值评价作为一种很好的理念,只有高质量地完成,其应有功效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作者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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