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到抗日战争,历经硝烟战火,回望铁血征程,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没有巩固的国防,没有强大的军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没有安全保障,中国梦就难以真正实现。因此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有利于强化国防观念、砥砺民族精神、增强国防实力,将备战打仗的人民战争植根于时代沃土之中。
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途径。国防教育属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教育,是抵抗侵略、捍卫民族尊严必不可少的精神力量。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防教育必须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的全民国防教育。
通过深入持久的国防教育,在全民中树立起牢固的国防观,形成人人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社会风气。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国防实力、促进国防建设,而且能在全体人民中形成一种精神力量,在军事上转化为战斗力,在经济建设战线上转化为生产力,在整体上可以提高综合国力和作战潜力,化作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强国之行。
中华民族历来具有热爱祖国、反抗侵略的光荣传统。抗日战争时期,国防教育主要是以“国防传单”“国防文学”“国防诗歌”“国防戏剧”“国防报刊”和文艺演出、宣传队的形式出现,有力激发了中华民族爱国热情,为取得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加强国防建设,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以国防建设为中心内容的国防教育。邓小平同志曾强调指出,在较长时间不会爆发新的大战的相对和平时期,要向人民群众进行生动实际的国防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使社会国防职能得到普遍加强。
近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国防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列入对各级干部的政治教育和大中小学思想教育及必要的军事训练之中,进行了大量以军事题材为主的宣传报道,在全国持续开展向革命先烈和英模学习的活动,建立了众多军事博物馆、纪念馆和纪念碑,开展了普及兵役法的教育和“双拥”教育。这些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民族的国防观念和爱国热情。
爱国主义是国防教育的核心和灵魂
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没有爱国主义精神,对国家安全漠不关心,就无法理解国防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就不可能自觉支持和参与国防建设。爱国主义历来是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鼓舞全国人民实现民族振兴的强大动力。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劫难而不衰,屡遭侵略而不亡,不断发展壮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具备爱国主义光荣传统。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国防教育要寓爱国主义教育于国防教育之中,利用和创造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时机,如运用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和社会活动,采取升国旗、唱国歌等形式,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使爱国主义思想进入学校,传播到课堂,灌输到学生的头脑中去,落实到学生的具体行动,使他们从小学开始时刻牢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
今天的学生,就是明天国家的建设者和保卫者。要把国防教育与国防形势教育相结合,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思想,使他们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现实威胁中充分认识国防建设的重要性。要通过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学生到革命烈士陵园、军事博物馆参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同时建议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还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高级中学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部队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传播国防科技知识,提高军事素质。
确保军事能力同国家战略需求相适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举行的集体学习时强调,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富国和强军,确保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同国家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军事能力同国家战略需求相适应。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安全形势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新形势下加强国防教育,宜采取政府组织、军队配合、舆论宣传、学校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把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头脑中去,强化人民的国防意识,使大家真正关心并积极支持和参加国防建设。要提高人们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辩证关系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安危联系起来,在全民中牢固树立起“居安思危”和保卫祖国人人有责的“共御外侮”意识,履行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使我们伟大祖国得以民愈富国愈强。同时也要注重把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党委理论学习和公务员培训考核内容,在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开设国防教育课,使党政干部接受国防理论教育,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国防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贯彻落实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和国防交通条例等现行国防法律法规作为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强国防法制教育,从而造就一批懂经济爱国防,有较高驾驭全局能力和才干的领导干部。
形成法规制度利于国防教育落到实处
国防教育法要求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明确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职责;确定了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同时,国防教育法又对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的保障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国防教育法的制定,为依法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一切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学习贯彻国防教育法,履行国防教育义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区分不同对象,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国防教育法律和制度,确保有相应教育内容和教材,并制定出具体落实措施、目标、任务、检查等制度,利用大众传媒、新媒体平台,与重大节日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教育法规性。
同时,应加大对国防教育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国防教育沿着正规化轨道顺利进行。应科学确定国防教育的时间和教育形式,结合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纳入政治工作范畴,把国防教育作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政治理论教育、时事教育和党团活动等开展国防教育,充分利用驻地烈士陵园、革命战争纪念馆等进行国防教育。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应当依法履行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
军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主体,更应带头学习和贯彻国防教育法,紧密结合军队的实际,加强自身的国防教育;要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部队官兵进行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育的人员、教育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同时,还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地方开展国防教育。有关军事机关和部队应把支持地方的国防教育同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结合起来,与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协助地方抓好国防教育工作;还要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建议每年安排一次国防教育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国防教育形势分析会,每年举办一次国防知识竞赛,每年组织一次为期一周的国防教育活动,组织领导一次国防知识课等。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能作用,规范国防教育机构,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职业化;同时要规范国防教育阵地,以各级党校为依托,建好干部国防教育阵地;要依托民兵训练基地和青年民兵之家,建好民兵国防教育基地;要依托学校,建好学生国防教育基地;要依托革命历史博物馆、军事博物馆、革命战争纪念馆、军事设施,建好全民性的国防教育基地,以利于增强人民的国防观念和爱国热情。
(作者单位:总参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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