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军民深度融合中的突出矛盾
2015年02月16日 08: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2月16日第706期 作者:解柏伟 王亚红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环境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军民融合的范围越来越广,层次越来越高。着力分析当前军民融合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方能加快军民融合发展向深层推进。

  优化外部环境  健全管理系统

  国防建设军民融合体系与国民经济运行机制、产业发展战略、国防和军队建设目标、武器装备体系等众多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相联系。全面提升军民融合水平,应打造开放公平的融合环境,更加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使社会力量延伸进入国防建设运行链条的更多环节。同时,必须构建跨越军地双方的宏观管理系统,包括:1. 强化规划与顶层设计系统,即在国家层面,建立能够统领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协调、衔接军地双方的领导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国防建设纳入国家建设全局统筹规划。2. 完善咨询论证系统。聘请军内外权威人士,设立包括决策、法律、各类技术方面的专门咨询委员会,发挥宏观决策智囊作用,并将其列为国防决策常态议程。3. 强化评价监督系统。强化对国防建设军民融合过程的评估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规、审计、问责方式,加强对军民融合过程的全程监控、对重大建设项目分阶段跟踪评估,依据主客观环境变化以及建设、保障中的实际情况,适时修正设计,优化方案。

  构筑运行机制  打造基础平台

  通过建立有效融合机制,形成军地协作、资源共享、纵横联动、顺畅快捷的规范化、常态化有机关系。具体包括:1. 需求论证机制。在研究论证环节,军地应该进行适当的分工协作,军队科研力量要把研究的重点从瞄准技战术性能向聚焦军事任务对国防建设的需求转变,切实提高国防建设的适配率。而具体的研制生产、建设任务,则应交给技术经济实力都比较雄厚的社会单位去完成。2. 技术协同创新机制。提高社会单位参与国防建设积极性,可设立民间力量参与国防建设的扶持基金,实行财税优惠,注重完善成果转化机制,维护社会力量对创新成果合理的占有、支配、处置和收益权。3. 整合军地双方科技资源,依托军地高校、研究所和高技术企业建立基础研究和创新体系,形成联合协作机制。4. 坚持利益共享原则,推动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在科技、产业、用户之间建立起有机的互动机制。充分发挥高新技术的辐射和双向带动作用。兼顾军事和市场双需求导向,调整单纯军事目的开发机制,形成国防柔性研发模式。5. 全寿命管理机制。全寿命管理贯穿到论证设计、研究制造、项目建设、配备使用、维修保养、退役报废各阶段。立足全寿命周期,实施研产修一体化服务,有助于军队与社会科研、生产单位立足长远合作,提高国防建设项目的质量。6. 统一规范标准制度。标准化是军民融合的基础,统一的标准可以实现军地之间的无障碍交流、无缝连接。国防建设涉及管理、运行、技术等方面标准,传统上我军建有专门的军用标准,如何处理军用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关系,是有效建立国防建设军民融合平台的关键。

  在构筑运行机制的同时,着力打造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可利用网络技术,加大对已有信息系统的整合,把分散独立的小系统通过综合集成,形成网络化大系统,通过网络连接军队、政府、企业的终端单位。还应建立国防研制、生产、采购的信息发布平台,开发民用企业资质、国防预研及采购目录、军民两用技术专利等数据库,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信息保障。

  (作者单位:解放军后勤学院学术研究部)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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