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信息化战争对战略投送要求高,军队自身战略投送力量难以承担,必须动员征用大量民用运力,战略投送动员的地位由此凸显。
信息化条件下,作战进程加快、战争消耗剧增、部队机动频繁,战略投送任务空前繁重,军队自身运力难以承担,无论从战争准备、布阵造势,到持续作战、战场转换,直至战争结束,无不依赖强有力的战略投送动员。
信息化战争成就“到达者”的胜利
信息化战争没有传统机械化战争那样固定的战场,也没有固有的进攻和防御样式,而是更多表现为“动”的战争。“动”就是战略投送。纵观近期几场局部战争,战略投送在作战过程中似乎成了“主角”,“发现即摧毁”所依赖的就是强大的战略投送能力。谁拥有强大的战略投送能力,谁先成为“到达者”,谁就掌握了战场的主动权。
信息化条件下战争物资消耗大,在战争初期短时间内需要投向作战区域的人员和装备物资数量大,军队自身投送力量难以承担如此繁重的战略投送任务。大量动员和征用民用运力来补充军队运力不足,增强持续保障能力,已经成为外军在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中提升战略投送能力的有效手段。
战略投送对动员保障依赖性强
快速高效的战略投送动员是取得战场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反之,打击破坏对方的交通运输线,改变双方战略投送力量对比,也是交战双方赢得战争主动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信息化战争,各种侦察手段、监视系统和精确制导武器大量使用,战场高度透明,打击破坏能力超强,战略投送工具和设施面临硬杀伤火力的摧毁和软杀伤装备的干扰破坏。因此,保证战略投送动员的安全难度大大增加,战略投送的防护呈现出空前的高难性,战略投送对动员保障的依赖性由此增强。
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改善战略投送设施的生存环境。这主要包括“防”和“打”两个方面,只有严密防护,积极打击,防打结合,才能有效保护重要战略投送设施,减少敌人的破坏,应该将重要的战略投送设施置于要地防空、城市防空或者野战防空体系之中;加强电子对抗,降低敌方命中概率;利用信息技术隐蔽、伪装战略投送工具和设施,利用电子技术构筑假目标,改善生存环境;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固战略投送设施,减轻破坏程度,增强生存能力。
要积极采取各种恢复手段,迅速恢复保障能力。信息化条件下,围绕战略投送进行的破坏与反破坏、封锁与反封锁、占领与反占领的斗争将异常激烈,必须坚持军民融合,把军队、政府和民间力量有机结合在一起,统一组织,统一使用,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战略投送顺畅,恢复和提高战略投送动员保障能力,对作战实施持续不间断的保障。
构建权威的战略投送动员组织机构
信息化战争进程快,无论是动员令的下达、动员机构的调整以及动员方案的修订等动员的准备,还是被动员运输力量的征集、运载工具的准备以及被动员运输力量的交接等动员的实施,都是相当短暂的,任何拖延都可能贻误战机。
以国动委交战办为基础,构建权威的战略投送动员组织指挥机构。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系统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抓好落实,彻底解决省以下交通战备机构调整不规范、不统一、不落实的问题,使各级交通战备机构真正成为组织战区战略投送动员工作的实体职能部门。各级政府交通战备办事机构平时是战略投送动员建设的主管部门,战时则必须在国动委交战办的统一领导下运行。
明确行业系统各部门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战略投送动员潜力来源涉及国有运输企业、民营和个体企业甚至外资和合资企业,涉及国家、政府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临战组织过程中极易发生部门间职责分工交叉重复、动员程序不明等现象,制约民用运力动员的持久性。当前之所以有些动员工作难以落实,很大程度的原因就在于相关部门、系统之间的责任不清、关系不顺。这就决定了其平时建设管理需要在战略投送动员机构的主导下,合理调整各部门的关系,规范投送动员工作,建立军地协调、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动员体制,提高民用运力动员的组织指挥能力,保证民用运力动员的持久实施。
完善法规制度,确保战时投送动员规范有序。当前,民用运力动员仍然靠行政手段和“感情”措施来解决,这种状况不改变,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个方面都不利。因此,民用运力动员立法是当务之急。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根据我国民用运力分布和管理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配套法规制度。用法律来调整运力动员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规范各级政府、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在运力动员过程中的行为。立法应着重体现:任何民用运力或其拥有者,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有承担国防义务的责任;凡是实际承担民用运力动员义务的,或是在紧急情况下被直接征用的,法律应当明确补偿的标准和办法;凡是逃避或拒不执行动员法、动员令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罚。以《国防动员法》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战略投送动员细则,对于战略投送动员既要有原则的规范,又要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以有序地规范战略投送动员工作,解决战略投送动员建设的实际需要,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奠定有效的法律基础。
战略投送动员必须着眼全局
战略投送在信息化条件下展开,需要“铁、水、空、公”多种投送方式综合运用,“运、修、防、建”多种方式综合保障,将各作战单元同步投送到位。综合的投送方式和投送保障范围要求战略指挥者在全时空域实施统筹安排、综合考虑,采取直接与间接、平面与立体相结合的“多维型”一体化投送动员方式,提高一体化战略投送能力。
立体作战,开创“铁、水、空、公”一体动员。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样式已由单一的以陆军为主体的平面线式作战形式,逐渐发展成为陆、海、空、天、电(磁)的全方位多维非线性立体战,战略空间多维性和参战力量多元性进一步扩展。为满足信息化战争立体化特征对战略投送力量多元化的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各种投送方式的优势,综合运用,统一领导,逐步形成“铁、水、空、公”为一体,系统、完善的战略投送动员体系。
立体保障,坚持“运、修、防、建”一体动员。信息化条件下,战略投送保障属于立体攻坚战争保障,交通设施毁坏将会十分严重,抢险抢建力量需求巨大,保障对抗将会异常激烈。在民用运力联合动员的基础上,坚持“运、修、防、建”一体动员,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对战略投送防护、战略投送抢修力量动员的能力,确保战略投送保障力量在战时发挥整体保障能力。
注重提高战略投送动员的科技水平
信息化战争的科技含量高,在战略投送动员中,要更加注重技术动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交通动员中的科技含量。
培养适应信息化战争战略投送动员要求的人才队伍。要取得信息化战争的胜利,没有一支用现代高科技知识武装起来的队伍是不可能的。要实现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高效快速的战略投送动员,必须树立人才为本的思想,培养大批能决策、会指挥、善谋略的指挥、参谋人才,建立一支信息化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专业战略投送保障队伍。
开发适用于信息化战争战略投送动员要求的指挥自动化系统。首先要制定自动化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核心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建立战略投送动员网,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国家、战区和省三级战略投送动员指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采集、通信、计算网络、指挥决策支持等系统的相互支持配合,实时掌握民用运力的动态情况,为战略投送动员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可靠的信息、数据和决策支持。
(作者单位: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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