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46期8版“军事学”文章之一。
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下的军工集团鲜明的政治色彩导致军民协调发展具有其特殊性。从发展历程上看,军工企业从单纯生产军品到军民品协调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强制性制度变迁”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渐进过程,兼具计划指令和市场驱动的动态变化、产品开发及产业发展的目标一致双重动因,军民协调发展从技术层面、产业层面、资本层面的可行性得以凸显。
技术层面协调军民发展的可行性分析。军民技术协调发展包括制造技术和产品技术两个层面的协调,对于研制、生产、工艺、流程等完全相同,而只是技术性能要求和用户不同的项目,无疑是最容易实现军民协调发展的。从历史上看,军工行业的军民协调发展肇始于军工技术向民用产业的转化,并逐步发展为军民技术的双向转移,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军民协调发展。军工技术表现出的优于民用技术、转化链条较短且再开发成本不高的“先进经济性”,正是决定“军技民用”并产生范围经济的决定性特征。同时,随着国家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在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之时,越来越多的民用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微系统技术等新兴技术正逐步应用到军事领域,“民技军用”加速了武器装备信息化建设步伐。
产业层面协调军民发展的可行性分析。因为军转民战略的实施,绝大部分军工集团不可避免地走上了相关产业多元化或非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实现了从开发经营军民两种产品到军民产学研结合及至军地共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的“点”结合、“线”结合到“面”结合。军民结合产业的蓬勃发展不仅充分发挥了产业基础的潜能,也扩大了技术创造价值的空间。对于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的企业,主要开发与军品结构相似、技术相关、工艺相通的民品,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在企业规模既定的前提下,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是影响企业成本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可知,在既定生产条件下,军民协调发展的最佳判断标准不是军民经济规模的绝对值或二者之间的相对比重,而是对总的生产潜能的利用情况。而对于非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的企业,军民协调发展的关键和主要任务在于协调资源在军民产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即军民品要在各自细分市场中达到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彼此之间产业资源或优势的互补。
资本层面协调军民发展的可行性分析。物力资本投入的厚此薄彼必将严重影响军民的协调发展。在物力资本调控和利用方面,应统筹考虑军民的协调发展,以拉动军民在各自产业中的发展壮大。并且,随着军民品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为了促进军民品的持续健康发展,资本(产权)层面应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转变,在产权结构上注意吸收外资和社会资本的参与,也可以采取相互参股的方式来改造军民品企业的产权结构,以协调军民品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加速推进军工集团产融结合发展,注意盘活现有固定资产,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投入能力。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孟庆贵 单位: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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