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楠)11月15日,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主办,宿迁学院承办的江苏省社科界第十八届学术大会政治学与法学专场上,与会学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建言献策。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夏锦文表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构建了原创的法治话语体系,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推动了中华法治文明的现代转型,突破了西方法治文明的局限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统一的结晶。南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提出,法治现代化的中国范式需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如何让不同性质的国家学习借鉴,如何产生具有参考性的法治现代化价值。
在实践层面,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提出,我国法律资源存在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法治建设重心应从法律资源的创造转向公平配置与合理分享。建议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技术手段重组法律生产逻辑,倡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矛盾调处和纠纷解决,推动不同法律资源供给主体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整合,真切回应社会主体对于法律资源可及性、便捷性的真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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