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广禄)11月18日,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3年智库论坛暨第四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在南京举行。与会学者就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法治现代化促进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线上致辞和主旨演讲中提出,法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素、重要标志和内在规定,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其重要标志。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把法治和现代化、法治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紧密地连在一起,把法治建设融入全面建设之中。中国法治现代化是对新时代中国法治丰富实践的深刻理论表达。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认为,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集中体现,中国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国情出发,深入推进法治发展与变革,奋力创造出来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质的现代化法治新路,蕴含着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研讨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问题的研究不断向纵深发展。
法治中国建设、中国法治现代化和中国式现代化同步推进,开创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提出,人类法治文明可以且应当有多种形态,西方法治文明为人类的法治文明提供了借鉴,但不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唯一形态。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开创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既要有中国的个性,又要有法治的共性;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要传承人类法治的基本理念和价值。
此次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中国社会治理与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浙江大学中国法治研究院等单位主办,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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