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关系网络及其中心地位的存续
2024年02月01日 10: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2月1日第2828期 作者:董贺

  东盟中心地位是近年来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重要标志。中国同东盟在区域合作中有着深厚的共同利益,也已建立起广泛的共识。东盟中心地位的存续有益于中国继续推进同东盟共同体的战略合作,也有益于东亚区域治理进程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发展。把握当前东盟关系网络的结构和特性,有助于观察东盟内外关系的动态变化和理解东盟所处的发展环境及其面临的挑战,从而更加全面地把握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角色和价值。

  东盟关系网络的构成

  对于东盟所处的关系圈网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考察:东盟内部关系网络,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区域合作网络,以及由这两者共同构成的东盟复合关系网络。这三个维度由内向外,共同构成了由部分到整体的东盟关系网络结构。

  第一个维度是东盟内部关系网络,目前由东盟十国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构成。东帝汶的入盟程序完成后,该网络将增加一个节点,整个网络结构也会发生相应变化。第二个维度是东亚区域合作网络,即由东亚区域合作机制及其成员共同构成的隶属网络。在东亚区域合作架构中,东盟作为唯一一个非国家行为体,代表东盟国家共同的立场和利益。第三个维度是由前两个网络共同构成的复合网络。这一复合网络将东盟内部各国和东亚区域中有切实影响的域外国家纳入其中,基于东盟各国同域外国家之间的关系,既能了解各具体合作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东盟国家,也能明确域外国家对东盟各国及整体的影响。

  东盟关系网络的特性

  东盟关系网络的三个维度综合反映了当前该网络的结构特性,主要表现为复合性、多维联动性、非对称性和多节性。

  第一,复合性。东盟关系网络的复合性体现为它既包含由东盟国家构成的内部网络,也包括其所处的东亚区域合作网络。一方面,东盟国家间的互动及其关系水平决定着东盟共同体的一体化程度和内部凝聚力。另一方面,主体间的互动及关系水平不断塑造着东亚区域合作网络,影响着东盟在该网络中的定位。在复合网络下,东盟国家与东亚域内外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同样作用于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可为空间。

  第二,多维联动性。东盟关系网络是多维且联动的,各主体在政治、经济、安全等领域的互动从根本上决定着主体间的关系水平,不同领域的合作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虽然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表明了东亚各国对于加强经济合作强烈的意愿与决心,也将各国间的经济关系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但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分歧与矛盾始终是东亚区域合作发展中“最大、最经久的困难”。形成这一特征的根本原因在于域内外各主体间权力与利益的博弈,同时也暴露了东盟在特定合作领域效力的局限性。

  第三,非对称性。由于在物质性权力与关系性权力上存在一定差距,各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往往是非对称性的。对东盟而言,这种不对称的关系使其在合作议题的选择、进程的推进以及结果的把握中容易陷入被动。同时,东盟国家在安全和经济领域对于大国的依赖更增添了东盟同外部合作关系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可能会陷入“选边站”的两难困境之中。

  第四,多节性。东盟关系网络既包括东亚域内外的多个主权国家,也包括作为地区组织的东盟;既涵盖东亚地缘范围内的绝大多数行为体,也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美国、俄罗斯等域外国家。在政治制度、宗教信仰、社会文化等方面,也同时兼容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基督教与佛教、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等复杂多样的因素。主体多元化和网络多节性给区域合作设置了诸多障碍,但随着主体间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各种异质性特征可能在合作进程中迸发出新的动能,从而对整个合作网络起到强化作用。

  东盟中心地位的存续

  东盟中心地位始终作为东盟在地区一体化和区域合作中的目标和原则,影响着东盟的内外战略。从内涵上看,东盟中心地位包含内外两个层面:一是作为东南亚国家的合作组织,东盟在地区一体化以及共同体的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在对外关系方面,成员国以东盟为中心,在团结一致、共同进退的基础上,协调并致力于达成共同的立场及采取共同的行动。对东盟和东盟国家而言,东盟中心性是一体化进程中衍生的共同意识,关乎各国作为一个整体在东亚区域发展中的利益与关切。二是作为东亚区域合作的主要行为体之一,东盟在区域协调中扮演着主要推动者的角色,在区域合作中保持中心地位。这一层面的中心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从最初意象化的提出阶段,到事实化的确立阶段,再到当前的制度化阶段,东盟的中心地位不仅获得了域内外各国的认同,在区域合作进程中的重要性也愈加凸显。

  东盟所处的关系网络既为东盟中心地位创设了良好的存续情境,也面临着一系列不可避免的挑战。当前东盟中心地位面临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目前的区域合作架构虽然涵盖主体间政治、经济、安全合作的核心领域,但机制的有效性仍有不足。既有机制为东亚区域主体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平台,但制度规范并不能有效地推进决策的执行或解决各主体在合作中面临的障碍,使得各主体不得不寻求其他双边或多边途径,合作进程随之更趋复杂。

  第二,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兴起一系列新的合作机制,越来越多的机制在东亚区域交叠并发挥效用,以东盟为主导的合作机制框架必然受到冲击,“去东盟化”的风险加剧。非东盟主导机制的兴起不断动摇着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网络中的优势地位。美国为保证其在印太地区的影响力,不断强化多种机制的作用,同时与域内各主体逐步建立起多项贸易往来,为东盟主导下的区域合作架构带来了干扰因素。

  第三,东亚地区大国汇聚,权力与利益格局错综复杂,大国之间的竞争态势不仅使得东亚区域合作网络发生变化,也对东盟中心地位的原有基础形成了一定的冲击。面对内外关系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东盟的战略决策易受大国掣肘,带来中心性的弱化。

  然而,东盟中心地位的基础并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主体间的互动随时间而展开,不同维度的合作成为观察东盟中心地位的具体场域。东盟的中心地位是在东盟与其他主体的互动中涌现出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位置总是通过东盟和其他主体之间的互动被再生产和保留,进而实现存续。这意味着,东盟中心地位并非一个静态的概念,其存续受到东盟自身战略及内外因素的多重影响,反映于东盟关系网络结构及其相对位置的波动,是东盟与东盟关系网络共同建构的结果。随着各维度关系网络的演进,东盟通过适时的战略调整,在应对多种冲击与挑战的过程中表现出充分的自主性和适应性,有效维护了自身在区域合作中的效力,其中心地位依然稳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美博弈新形势下的东盟‘中心地位’研究”(21CGJ03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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