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我赴巴黎高等社会科学院文学社会学班进修,导师雅克·莱纳特是文学社会学家,他选定的教材是当年刚刚出版的皮埃尔·V.齐马(Pierre V. Zima)的《社会学批评指南》。我在国内学习的主要是社会学批评,也就是从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斯塔尔夫人的《论文学与社会建制的关系》,直至从卢卡契到加洛蒂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因此认为评论文学作品不能脱离社会环境,在内心里始终把社会学批评视为文学批评的“正统”。
20世纪初源自弗洛伊德心理学的精神分析批评,注重作者的童年经历和人格发展,既不涉及语言结构,又忽略社会环境,过分强调了人的潜意识和性欲本能;结构主义批评注重语言和符号,力图成为解释世界的模式,它的各种流派标新立异、众说纷纭,充满了晦涩难懂的术语,但都未超出文本的范畴。这两种批评都不如社会学批评那样条理清晰和通俗易懂。但是,社会学批评也有一个缺陷:它的各个流派虽然都言之成理,却都不涉及作品文本的语义、句法和叙述结构,这也是20世纪60年代初它在与新批评派的论战中,面对气势逼人的结构主义学派显得力不从心的原因。
从文学批评的角度来看,最理想的是使社会学批评、精神分析批评和结构主义批评相互取长补短、融为一体,形成一种更为全面的文学批评。相比之下,看来只有社会学批评在研究作品和社会的关系时,把重点转移到作品的语言结构方面,才最有可能把这三类批评结合起来。齐马的《社会学批评指南》可谓正逢其时,它由浅入深地阐明了文学社会学批评领域里的基本概念、方法和模式,阐释了词汇和句法的社会功能,以及从精神分析学到文本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使读者得以了解它的来龙去脉。书后附有大量参考书目的内容简介,也是非常珍贵的参考资料,所以我在阅读过程中就决心把这本难得的教材译成中文。
当时,齐马已经发表了《文学的文本社会学》(1978)、《文本社会学:评注性引论》(1980)、《小说的双重性:普鲁斯特、卡夫卡、穆齐尔》(1980)和《小说的无差异性:萨特、莫拉维亚、加缪》(1982)等一系列重要著作,而且被译成了英语、汉语等9种语言,是声名卓著的文学批评家和社会学家,但我国读者对他几乎还一无所知。他于1946年出生在布拉格,是原籍捷克德语区的奥地利和荷兰公民,曾在爱丁堡大学攻读社会学和政治学,先后获得美学和文学社会学的博士学位。从1972年开始,他先后在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教授文学社会学和文学理论,1983年任奥地利克拉根福的阿尔卑斯阿德里亚大学比较文学教授,直至2012年退休。
齐马的研究方向是文学和美学理论、社会学和社会哲学。他借助巴赫金的文学理论、格雷马斯的结构符号学发展了一种文本社会学,也就是把符号学引入了社会学批评,以此来阐明一切文学的和非文学的(宗教的、科学的和意识形态等的)文本。他特别关注语言和社会的关系,从社会的语言环境出发来分析各种文本,区分出集团语言和社会方言。例如要理解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就要依据当时上流社会的谈吐;要看懂奥斯卡·王尔德和胡戈·冯·霍夫曼斯塔尔的戏剧,就要与当时有闲阶级的社会方言联系起来,这样实际上就是把社会学批评和结构主义批评结合在一起了。
在《社会学批评指南》等著作中,齐马从社会语言环境出发,对一些文本进行了详尽的评述。例如加缪的《局外人》,主人公墨尔索对是否要结婚、什么时候死去都无所谓,看起来是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齐马指出《局外人》涉及的是基督教人道主义的社会方言,检察长的话语是由善/恶、无辜/有罪、爱/憎等二分法构成的,是一种善恶二元论的叙事,善与恶等词语在这种社会方言里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它们的所谓价值正是官方的文化所确定的。法庭以官方文化的名义把墨尔索判决为一个罪人,加缪实际上是在批判基督教的人道主义话语的镇压性质,是在为人的本性和人的生命辩护。
又如新小说作家们写作纯客观的小说,旨在放弃意识形态的意义,并且认为这是一种进步。齐马认为,这虽然是一种批判行为,但实际上只是对现存一切的确认。例如罗伯-格里耶的小说《窥视者》,写推销员马蒂亚斯到故乡的小岛上去推销手表,奸杀了一个牧羊女,后来若无其事地走了。小说里看不出是谁在犯罪,就连牧羊女的情人看到马蒂亚斯犯罪也无动于衷,周围的人更是毫无反应。小说排除了一切价值判断,但齐马认为小说家是无意识地或违心地再现了某些现存的社会关系:小说里的女人始终显得被动、驯服、软弱和屈从于男性的意志,甚至被简化为一个性欲的对象,所以女主人公被谁杀害倒显得无关紧要了。齐马认为这两部小说的类似之处,是都表现了一种既是经济的又是性欲的(因而是非社会的)决定论,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道德、政治或情感)的主观性都被消除了。
我在1987年回国之后就把《社会学批评指南》译成了中文,但直到1993年才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了适于在国内推广这一理论,特地将中译名改为《社会学批评概论》。当时只印了1000册,却是国内最早引进的文本社会学批评理论,因此出版后供不应求,随着齐马的文本社会学理论被国内学界广为接受,再版也就顺理成章。
齐马为即将再版的中译本写了序言,简明扼要地概述了该书的宗旨:即把符号学纳入社会学批评的背景之中,发展成为新颖的文本社会学批评。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能表现为语言的(语义的、语法的和叙述的)问题,所以文本社会学关注的是在语言方面分析文学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齐马在分析“文学语言的建制化”的时候提出了这个定义:“在一种独特的社会和语言环境里,一种社会语言学意义上的建制规定着应该被说和被写的一切。”他的创见对于文学批评的发展和启迪我们的思路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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