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所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尺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文化基础和人民美好生活的精神基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治理能力的建设,或可从人民性、多样性以及审美的维度着重思考。
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向性
人民性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特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实际需要为根本,以人民群众共建共享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指向和出发点。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只有充分发挥其在文化空间中的拓展作用,让人民群众以共建共享的方式参与其中,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人民才能享受持久、丰富、有效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以,创造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艺术需求为导向,观照现实、贴近人民,深入社区、深入乡村广场,深入人民生活,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要。打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活动,营造与人民群众贴近度更高的、沉浸式体验的公共文化活动,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全面参与其中并亲身体验,从而获得文化熏陶和精神美感。
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其中的作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蓝本,将传统文化的理念、基因、精神追求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注重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造出更多、更好、更符合人民性、更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公共文化产品,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渠道,为公众提供平等和互动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增强全民文化摄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与此同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要注重利用多媒体数字科技,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动能。深度融合多媒体资源,借助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大趋势,以及手机自媒体等新型媒介的便捷优势,完善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体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业态融合方式,使得公共文化服务融入人民群众移动互联化的日常生活之中,使得不同受众群体实现“同屏共享”优秀文化成果,从而构建开放共享的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公共性的普及。
所以,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有效性的达成,要切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指向,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把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评价交给人民群众,保证人民文化权利的获得感,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得到真正实现,促进社会公平。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多样性
多样性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的诉求也不断提升,对公共文化的需求呈现出个体性与多样化的特征。因此,要以区域文化特征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文化管理职能的彰显和实现公民文化权利的保障。公共文化空间是弥漫于城乡的文化环境和精神地标,是对城市文化空间的再造、对乡村文明的推动。然而,当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共文化服务匹配度还有待提高,适应性和灵活性也需要增强。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按照一个模板和一个标准进行要求,而应该坚持差异性与多样性的原则。关注区域差异,注重不同城市之间公共文化空间的地域差异,注重城乡之间风俗风情的不同,注重不同年龄群体之间的需求区别,着力打造具有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公共文化体系,彰显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实现地域精神文化世界的拓展和特色文化空间的建构。
所以,一方面,要坚持以动态的、多元的治理手段和方案,塑造一城一品、一乡一风貌的公共文化景观,避免千篇一律的文化现象,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打破体制界限,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融合创新,形成有特色的、开放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以及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多样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审美维度
精神性与审美性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秉持的现代维度。真正的富裕不仅是物质的丰富,更应该是精神的富足和饱满。因此,要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共同富裕、全面富足,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美丽中国,创建美好世界和美好未来,这不仅要依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全覆盖,更要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个性化、针对性、有效性、全民参与性、精神性和审美性。
公共文化空间具有涵养全民美感、抚慰人们心灵的重要作用。完善成熟、富有个性和审美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能够不断提升文化聚合力,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不断体验文化的力量,增强文化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空间。
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而言,首先,要从将美融入公共文化生活、提高全民审美素养这一重要尺度出发,将城市作为艺术品,打造美丽乡村,以可感的文化空间的形塑力量参与城乡精神风貌的成长,打造人民生活的感性活动空间和提高生活品质。其次,要建设有情感、有温度的审美化的公共文化空间,通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和认同的文化范式,实现民族情感和人与人交往的深度联结。再次,以公共文化空间构建社会美育、全民美育的“大美育”格局,让人民群众享受文化生活、让文化艺术驻留在生活空间,涵养人民群众的人文情怀。最后,以公共文化为人民美好生活赋能,提升人民精神的满足感和对生活的幸福感,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高质量、更有特色、更加多元化的需要,一方面,公共文化治理要坚守人民性、体现差异性、注重审美性,不断提升政府文化治理能力,完善治理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匹配度,提升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和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以此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更广阔的空间和更深层次发展,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生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美丽中国。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感性的历史与当代美学的转向研究:从‘感性认识的完善’到‘感性生活的完善’”(18BZX14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