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亟须解决管理问题
2017年12月13日 10: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2月13日第1351期 作者:陈邦达

  共享单车是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浪潮创新,与市民出行息息相关的事物,其治理须兴利除弊,促进其绿色低碳、便捷接驳的优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为地方政府推动互联网创新产业提供了新思路。共享单车为促进城市骑行交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量单车无序涌入也引发安全骑行、资金监管、有序停车等问题,对政府的监管提出考验。今年8月交通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后,北京、上海、广州已陆续颁布共享单车“禁投令”,控制投放规模。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与规范是当前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

  首先,应当建立共享单车的准入和退出的法治化机制。目前,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分布在各大城市,这些单车的性能关乎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然而,许多城市没有设定共享单车的准入门槛。企业登记信息中经营范围的表述,没显示共享单车的类别。究其原因,其经营范围的登记是参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表述,而表中未列入共享单车,只能选看上去近似的“网络科技”。共享单车投放的数量也没有精准控制,部分企业投放共享单车之前并没有确切地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备。从管理的角度看,企业在投放单车之前,必须向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如实通报投放的数量,由政府根据辖区慢行交通的停车空间、人口数量、交通结构等因素进行大数据分析,确定投放车辆的规模。目前,上海已牵头由自行车行业协会制定共享单车的性能标准、服务标准。在退出机制方面,应树立以下准则:一是对投放使用的单车设定安全技术指标。一旦投放市场的单车出现毁损、报废,应及时回收维护。二是投入运营的单车企业,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抽查,对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现行立法规定产品流通领域归工商部门管,但共享单车并未流通,而直接投入使用,因此质量抽查存在的执法盲点有待填补。三是对于使用一定期限的车辆强制报废。如果发现企业在运营中丧失行业准入条件的,应及时淘汰。通过动态监管使行业退出机制发挥实效,保证行业服务水平。

  其次,政府应当对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进行监管。绝大多数企业要求用户必须先缴纳押金才能使用单车。可预计,一辆共享单车可同时与好几个用户签约,押金将成倍增长,但投入的成本却几乎一成不变。据中国产业信息网5月18日发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其市场规模将达102.8亿元,用户规模将达2.09亿人。大量资金完全由企业掌控会不会引发变相融资?如果企业宣布破产造成资金链条断裂怎么办?例如,今年盛夏以来,随着各大城市严格限制共享单车的投放量,部分企业也出现用户“押金挤兑”的现象,导致企业诚信陷入危机,部分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对此,政府应当实现对企业押金专户专用的监管。例如,《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负责企业资金监管,但由于许多共享单车企业总部注册地在北京,在其他地方只成立分公司,因此它们的开户行只设立在北京。这就造成地方银行无法有效监管企业的押金账户。弥补目前资金监管的短板,必须通过完善立法的手段解决。

  最后,政府应适时控制共享单车的投放量,并通过城市规划实现停车难题的综合治理。2012年《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的发展目标,并明确推进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手段。但由于城区规划较早,停车场地不足,车辆占道停车问题严峻。共享单车出现之前,城市规划并没有预见大量的共享单车会成为接驳工具,因此在公交站台、地铁站、商业街区附近并没有预留足够的单车停放点。共享单车的出现令城市规划部门始料不及,有限的城市停车空间和快速增长的单车之间形成新的矛盾。共享单车的投放量必须与政府沟通,尤其是在市中心,由于城市规划布局留给停车的场所有限,大量单车涌入必然挤压空间。推进骑行交通发展,城市规划中应适当考虑增加非机动车辆停放场所。截至今年4月,上海中心城区共有非机动车停车点17481个,停放点长度409公里。但停车区域空间有限,企业维护力度不够,用户随意停放造成停车问题依然紧张。各区政府以“交通相宜、衔接接驳”为原则,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点。企业也投入人力物力,解决共享单车停车的无序停放和“潮汐”问题。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仅靠政府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政府、企业、市民共建、共治、共享。

  此外,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司法保护,抓典型案例普法教育。良好的秩序必须靠规则去培育,司法机关要加大力度保护公众财物免受非法侵害。对此,一要加大对盗窃、毁损共享单车违法行为的惩戒,抓典型个案实现普法目的;二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手段,通过企业信息共享,将违法骑行人纳入黑名单以示惩罚。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的有益尝试,但它也给地方政府带来安全骑行、押金监管、有序停车、合法使用等方面的治理难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才能促进共享单车实现绿色出行、以人为本,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本文系上海市法学会2017年度招标课题“共享单车的管理与规范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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