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代高度重视黄河治理,不仅拨付巨额帑金,还置河督、设厅汛、创体制,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干预力度。以往研究多认为原因主要在于清承明制,“治河即所以保漕”,而事实远不止此。不可否认,在以内河水运为先的时代,只要政治中心在北、经济中心在南这一格局不变,保障漕运即为治河的重要使命,何况清初黄河泛滥为患深重。但与此同时,在立足未稳、形势复杂的情况下,清帝还将治河纳入了建构政权合法性的战略工程之中,救灾捍患、廑念民生、祭拜大禹陵、封典河神以及探寻河源等,均为接续治统的重要考量。至清中期,尽管河难治官难选,河务问题重重,清帝仍积极探索,竭力“事河”,其原因除了“保漕”,尚有延续惯性、恪守祖宗“家法”的考虑。由此,作为清代最具雄心的工程之一,黄河治理不只是水利工程,更成为关涉甚重的国家政治工程,彰显着清代的政治文化传统。
关键词:清代 黄河治理 保障漕运 政权合法性 祖宗“家法”
作者贾国静,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济南 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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