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轮船招商局在清末民初由“官督商办”转变为“完全商办”,是当时官企改制潮流中的一个重要案例,也颇受时人和后人的关注。其间,该局经历了完全商办法定权利的获取、对商办权利的自卫和完全商办的实现三个阶段,并伴随着官、商两方激烈的权利博弈,最终借助于预备立宪和辛亥革命带来的有利政治条件得以如愿以偿。此案一方面反映了绩优官企改制的艰难,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这一时期政府部门对待商产和商权的政策与态度逐渐转变,体现了商政改革的实际效果。
关键词:轮船招商局 官督商办 官企改制 盛宣怀 郑观应
作者虞和平,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聘教授;吴鹏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武汉 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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