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岁尽增年”到“岁初增年”——中国中古官方计龄方式的演变
2015年05月19日 14: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张荣强
摘要:中国古代尤其是中古时期,官方年龄与民间年龄计算方法的最大区别在增年的时间节点上。最迟从汉武帝时代开始,民间形成了以岁首元日即农历春节为节点的增年方式;官方则因应户籍制度的设计,以民众著籍亦即官府造籍的标准时间为增年节点。《史记·仓公列传》淳于意称“臣意年尽三年,年三十九岁”,岳麓秦简0552说爽“尽廿六年廿三岁”,都是按官方增年方式计算年龄。由于造籍标准时间不同,官方的增年时间节点也会随之变化。秦汉时期八月造籍,官方年龄就以八月增年;唐代在造籍年的前一年年末预报“来年手实”,造籍的标准时间实际上是在正月。至迟从唐代起,官方年龄已经变成了岁初增年,制度与礼俗最终合二为一。
关键词:岁尽增年 岁初增年 造籍标准时间 增年时间节点
作者张荣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崔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