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区与地方社会的融汇——以秦汉六朝时期的剡县、鄮县为例
2015年01月28日 14: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林昌丈

  摘要:东汉时期,史书对会稽郡的剡县和鄮县境内反抗王朝权威的人群分别以“山越”和“海贼”加以描述。在人群编户、定居与进入官僚体制的影响下,剡县的形象发生转变。至东晋南朝时期,剡县成为传授佛、道之法与士人隐逸的“地方”。鄮县的例子反映出上层士人因不同的知识构成、立场而对某一县进行想象或选择性的叙说。择取剡县和鄮县作为个案的分析表明,“政区”与“地方”虽然具有不同性质,但存在着相互融汇的历史过程:在县级政区提供的基本框架内,“地方”不断强化县级“政区”的诸种要素,形成对县的认同,确立县级政区的相对稳定,这一稳定性又进而形成一定秩序的地方社会。

  关键词:政区 地方 郡县制  地方社会

  作者林昌丈,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暨三至九世纪研究所博士后。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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