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民,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摘要:晚清时期,清政府在外国的强力压迫下,最终放弃传统的盟誓意识,完成从“要盟不信”到“以为信据”的转变,从传统的“怀柔远人”转向“以求两益”,并逐渐看到国际法的重要性,进而主张“奉为圭臬”,并产生挽回国家权益的思想,从“一劳永逸”趋于主动“预筹修约”。清政府逐渐形成条约关系观念,对外观念和意识有了很大改变。因既乏坚定决心,又无废约意识及整体修约筹划,且无法彻底摆脱传统观念,其挽回国家权益的努力收效甚微。
关键词:清政府 条约关系 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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