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金民,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摘要:清代苏州房产交易文契的书立情形,至迟康熙十年即已出现一次性书立各种文契的现象,这种变化并不是新的经济现象的产物,而只是民间为了符合当地房产买卖俗例而已。大量文书形式和内容表明,苏州地区的房产交易,遵行清律要求,乾隆初年即已开始以 “总书一契”的形式具立相关文书,到乾隆后期已逐渐取得主导地位。文契书立形式的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苏州地区,而且也出现于常州、南京、杭州等周邻地区,在江南具有普遍性。文书书立过程、形式以及民间的找价实际表明,房产找价现象虽然自乾隆时期起逐渐趋于弱化,但直到清末仍然存在,上海一带甚至更为普遍,因此不能说江南包括上海地区加叹名存实亡的过程自道光年间就已开始。
关键词:清代苏州 房产交易 文契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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