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行为:有多人道?
2018年01月17日 15: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迈克尔·巴内特

  The humanitarian act: how humanitarian?

  内容摘要:何谓“人道主义”行动?如果问那些人道主义人士,他们的答案通常是:人道主义是指中立、公正和独立地向身处危难的人提供援助,挽救生命。如果查阅从批判的视角审视人道主义的文献,你会发现答案取决于一种平等的关系。在本文中,我计划在这两个视角之间开辟一条新的思路。从批判理论出发,我认为最好将人道主义理解为一系列社会关系,而非一系列行动。从人道主义部门的标准看法出发,我认为人道主义也建立在结果伦理的基础之上,而这将会使我们的关注点重新回到结果,而非回到关系。我将使用家长主义这一概念来探讨这种“第三条道路”。我们可将家长主义理解为试图用一个行为体的判断来替代另一个行为体的判断,而这么做是为了后者的最大利益、福利或幸福。尽管人们给家长主义下了各种不同的定义,但这些定义都有以下构成要素:关怀伦理、不平等关系、判断替代和结果伦理。我进一步认为,尽管这些构成要素几乎一直存在,但它们在人道主义者与接受者间的关系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沈晓雷译〕

  迈克尔·巴内特(Micheal Barnett),乔治·华盛顿大学国际事务与政治学教授,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伦理、全球治理和人道主义,最近出版的著作包括《星条旗:美国犹太人外交政策的历史》(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6)。Email: barnett@gwu.edu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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