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个体的存在形式和个体的情感能力为起点,演绎社会秩序或道德起源的问题,可以为讨论儒家学说关于社会秩序或社会伦理的认识提供可供借鉴的分析路径。儒学社会理论将 “一体中的个体”,尤其是“父子”关系中的个体,看作个体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并以家庭父子之间的“亲亲”情感作为构建社会伦理的起点。以父子关系为基础进行演绎和扩展,也使得“物不齐”的人类群体形成了具有伦序的社会。在儒家学说论域中,社会是个体人性自然而然演绎的结果。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于西方的、普遍社会伦理的生成路径。
关键词:个体 情感 父子关系 社会伦理
作者秦鹏飞,南开大学社会学院助理研究员(天津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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