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对移情的表现、基础和功能进行了详细分析,但这些分析大多基于利普斯以来的移情心理学,而利普斯的移情心理学存在不少误解,例如移情是模仿;移情是投射;移情不仅是一种感受行为,而且也是这种感受行为的结果,即一种具体的情感,移情就是同情;移情是同情的基础,是道德行为的充分必要条件。然而,从现象学的视角来看,移情本质上是对他人的认识或理解,它不是对他人的模仿,也不是一种自我的投射,移情是一种中立的意识行为,它不是一种具体的情感,也不构成同情或道德的充分必要条件。就此而言,利普斯的移情心理学因其自身的缺陷,并不能为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奠定真正的基础,毋宁说,移情现象学才能为美德伦理学在道德意识层面提供更合理的解释。就道德行为如何可能这一问题而言,理性主义伦理学、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和情感主义伦理学,并不是非此即彼、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可以兼容和互补的。
关键词:移情 同情 美德 道德 美德之心
作者张浩军,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 100088)。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