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期的鲁迅在研读严复译著、接受西学的过程中,曾融合培根的“归纳法”和笛卡尔的“演绎法”,以“执中”之道为其学理意识与逻辑判断之主旨。这体现在鲁迅论析科学与人文、创新与复古、物质与精神、众数与个人、功利与审美诸问题中。鲁迅所主张的“执中”之道,多在形上的理论理性,即学理意识范畴中使用;而他所批判的“中庸”之道,多与实践理性相关联,涉及社会意识形态等问题,二者有所区别。
关键词:鲁迅 严复 思维逻辑 “执中”之道 中庸之道
作者俞兆平,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厦门 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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