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过去30年,“民主”和“治理”是国际社会科学的流行概念,很多人把“治理”当作是替代“统治”、“管理”的目的性价值。然而,世界政治并没有因治理概念的流行而变得更加良政善治,自由民主所导致的问题更是众所周知。究其根源,治理理论建立在“人是理性的、社会是善的,国家是恶的”基础之上,假设所有社会都是平等化的、法治化的、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社会。事实上,“社会性质”如此多样化,如今的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失衡的多元主义的利益集团社会,南美就是各团体为瓜分公共利益而设立的“普力夺社会”,非洲则是“国家”被各种“地头蛇”所绑架的“强社会”,大中东则是政教合一的伊斯兰社会,而印度是一个高种姓人把持各种高等协会的种姓社会。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很多国家最缺乏的是组织性、合作性,是制度整合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在这些社会里提倡“去国家化”而强化社会权力的治理,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对于这些社会而言,最需要的是一种发展能力理论,而非去国家能力的治理理论。
关键词:治理理论 国家能力 社会性质 公民社会
作者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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