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的监督范畴与体系构建
2024年10月21日 15: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解志勇

  摘要:传统上复议、诉讼等对行政权的监督,过于强调个案和局部,而在系统性、全局性维护行政法律秩序方面有所忽视,亟需行政检察进行补位。行政检察制度虽进展明显,但其理论体系和制度设计尚存在薄弱环节。其监督范畴涵盖全部行政活动和行政诉讼。依申请而启动的监督救济,须遵循补充性原则;依职权而启动的检察监督,须遵循谦抑性原则;两类监督原则上不受期限限制。其基础功能是,通过对行政法律实施活动进行检察调查、抗诉、建议等,构建、维护和恢复良好法律秩序,以及对当事人进行权利救济等。 

  关键词:行政检察  法律监督  检察权  行政检察法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作者解志勇,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北京100088)。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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