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教案起于民教冲突,影响及于遣使、觐见等近代中西关系史上的重大问题。1870年10月,清政府就该案作出惩凶和赔款决定,由于法国政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中法在此之后还有后续交涉。在交涉中,清政府不但拒绝了法方处死地方官的要求,同时亦拒绝将重新谈判天津教案、解决觐见问题作为递交国书的条件,最终迫使法方让步。清政府派遣崇厚赴法,虽然只是为了向法国道歉,遣使带有临时性质,但如果从中国走向世界、融入国际大家庭的视野来考察的话,崇厚出使法国具有积极意义和影响。为防止类似事件的重演,总理衙门拟定八条传教章程,希望以此约束传教士,防止民教冲突,但终因外国列强的反对和阻挠而失败。法国和其他列强对在华传教士的袒护导致19世纪下半叶教案连绵不断、愈演愈烈,最终爆发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
关键词:天津教案 晚清外交 崇厚 中法关系史
作者葛夫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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