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理性”与真实的“共同体”
2015年07月03日 17:4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贺来
摘要:“主观理性”与“共同感”的矛盾是现代性深层的“二律背反”。现代性的这一深层困境要求哲学对“理性”观念进行深入反省与重建。新型理性既不能是以抽象“共同体”为根据的“客观理性”,也不能是以抽象“个体”为根据的“主观理性”,而应该是超越二者的“关系理性”。以“关系理性”为基本原则,确立“为他人的主体性”观念,为克服“主观理性”与“共同感”的矛盾奠定了基本的思想前提。哲学对“关系理性”的自觉,既是人的自我理解的深化,也是对哲学的思想任务和价值关怀的一次重新设定。对于中哲、西哲、马哲来说,在推动个人自由个性发展的同时,促进人们之间的联合,在此基础上追求真实的“共同体”,应成为其自觉的哲学意识和价值眷注。这构成了中哲、西哲、马哲对话与融合的重要生长点。
关键词:关系理性 为他人的主体性 共同体
作者贺来,哲学博士,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授(长春 130012)。
责任编辑:崔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