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将党内法规从抽象的制度文本转化为现实行动,才能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制度效能。党中央认识到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是党内法规的生命线,并采取多种措施来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构建党内法规执行框架、优化党内法规执行结构。这不仅有效增强了党内法规的执行意愿,提升了党组织的执行能力,还保障了党内法规的有序执行,使得党内法规执行力明显提升。作为党内法规的重要执行主体,党组织在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提升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党内法规执行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组织行为。因而,党组织的执行活动也必然呈现出组织特征下的党内法规执行特点,党的组织变革也是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重要路径。
推进政治建设 强化党组织执行意愿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既是解决党内各种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破译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政治密码”。尽管党内法规具有政治和法律双重属性,但“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的本质属性”,因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执行意愿,也是解决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治本之策。
一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阐释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极端重要性,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而把维护中央权威的认识和理解上升到新的高度,彰显了我们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坚定决心。党中央以修订和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中央权威。通过党内法规和制度建设的形式将“两个维护”固定下来,不断提升党员和党组织维护党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强化服从意识,不仅有利于形成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氛围,还为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推动党内法规执行减轻阻力。
二是突出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压实党内法规的执行责任。政治属性是党内法规的本质属性,党组织对党内法规的执行责任首先表现为政治责任,党组织自身政治属性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展开靶向治疗,通过加强政治建设的一系列具体举措,突出党组织的政治属性,提高党组织的政治站位,不断压实党内法规的执行责任。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制定颁发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活力;并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契机,维护党中央权威、有效发挥党的地方组织的作用、补齐基层党组织治理短板等措施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同时以政治巡视等手段防范化解政治风险,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发挥党的组织体系的整体合力,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完善部门间协作秩序 提升党组织执行能力
从现实来看,执行党内法规是党组织的一种组织行为,组织机构中的部门权责是否明晰、协作是否顺畅都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执行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推动各级组织的结构改革,完善部门间的协作秩序,提升各级组织的执行能力。
一是以“分工”和“协作”为导向,实现部门间的有机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措并举,不仅通过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各个部门的职能优势;还通过互动协作,实现各部门间的互动耦合并形成有效协作。党中央以修订和出台《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党内法规为牵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厘清不同部门的功能定位。通过对不同部门的权力边界和功能定位予以“法定”化,对其职权范围进行合理有效的界定,从而“将权力配备给在该领域具备专业资源、最适合履行此项职能的部门”。这也有助于打破党组织内部各个部门间的功能隔阂,通过横向部门间的互助协作,有效整合协调各个部门的执行资源和执行力量,实现各个部门的互补与耦合。
二是以“统一领导”和“约束”为抓手,优化部门间的统筹管理。党委职能部门之间具有较为明显的职能边界,因职能分工不同,部门间不相隶属,使得各部门或对潜在风险进行规避。而《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出台,对党委(党组)基于自身的“统一领导”的地位和工作方式的明确,强化了党委(党组)对于其职能部门的“权威”,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个职能部门对党内法规整体执行的影响。在党内法规执行中,党组织自身的先进性和正向的引导机制在解决现实难题中仍然存在的执行问题,必须引入约束或惩罚机制。纪律检查机关约束功能的充分发挥作为党内法规执行中的一种典型负向激励,能够倒逼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而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效率和效力。当前,纪委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已成为常态,而严厉惩处也是充分发挥纪委约束功能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有效约束党内法规失范行为,还能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党内压力,严格规范党内法规的执行行为。
健全组织运行机制 保障党内法规有序执行
运行规则是能对组织形式产生影响的组织内部的结构性要素,党组织的维系离不开运行规则,党组织对党内法规的执行也离不开运行规则即民主集中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内法规得到有序执行。
一是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预防权力滥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对民主集中制地位作用认识的深化和相关规定的完善,有效预防了权力滥用,并为党内法规的有序运行提供了重要前提。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民主集中制的地位和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结合新的时代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党代会报告的形式将民主集中制同党内民主联系起来,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将民主集中制纳入法治中国建设范畴,并列出8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再次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要求;《党内政治生活》更是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一系列相关党内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不仅如此,党中央还通过多项措施细化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规定,从而有效减少了党组织在执行党内法规时的“寻租”空间,有效防止个别人曲解和错误执行党内法规的现象,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大幅提升规范化水平。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要求,被广泛嵌入党组织运行的各个系统,党内法规执行尤为强调,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要求,在党内法规执行中的落实情况同党内法规的有效运行密切相关。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对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的落实,使得它能够更加细致地贯穿党内法规执行的全过程,有效提升了各级党组织执行党内法规的规范化水平。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被全面贯彻和落实的过程也是党内法规被执行和遵守的过程,不仅能够为党组织的严格执规、公正执规、规范执规提供重要依据,也使得党组织能够结合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对党内法规执行中涉及的各个环节予以细化处理,以一种更为细致的方式呈现党内法规执行的过程和结果,从而进一步深化党内法规执行的精准程度。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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