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伦”的争议及其方法论意蕴
2023年07月24日 09: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7月24日第2697期 作者:程立涛 刘晓霞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概念或话语体系创新是不可或缺的步骤。近代以来,无论是梁启超引入的公德私德概念,还是台湾学者李国鼎关于“第六伦”的构想以及钱穆对“第六伦”的批评,不断涌现的新鲜道德话语,让传统伦理文化大放异彩,也体现出学界强烈的民族情怀和高度的道德自觉。其中蕴含的真理性认识和经验性结论,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第六伦”的出场及其价值意蕴

  关于“五伦”,孟子曾做过完整诠释。他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人伦乃人与人相处之道,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诸概念,双方相互匹配、相伍为偶,结成五种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儒家按次序等第制定相应道德规范(德目),使其相互规约、各尽其职,谓之伦理。孟子还说:“圣人,人伦之至也。”荀子也说过:“圣也者,尽伦者也。”德高望重者,是践行伦理规范的楷模,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历经岁月风雨的反复洗刷,“五伦”曾沦为维护封建君权统治、奴役百姓大众的工具,呈现出消极乃至糟粕的一面。然而,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核心范畴,“五伦”规范不仅浸入百姓经验世界的每个角落,成为风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而且凝聚为调控人伦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固价值系统,内在地支配和主导着传统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故此,贺麟称之为几千年来支配中国人道德生活最有力的传统观念之一。

  “五伦”植根于小农经济,重视地缘、血缘亲情和邻里关系,表征为地域性鲜明、私人关系密切者之间的伦理。现代社会的基础是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人际交往已完全超出血缘和地缘范围,“五伦”显然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结合台湾三十年经济社会遭遇的困境,李国鼎提出“第六伦”构想。他在《经济发展与伦理建设——第六伦的倡立与国家现代化》一文中说:“第六伦就是个人与社会大众的关系,也就是从前所说的群己关系。”根据李国鼎的解释,在华人世界倡导“第六伦”,是因为“尽管我们是一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一向重视伦理,然而我们对于个人与陌生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则缺乏适当的规范”。在东西文化相互激荡、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以李国鼎为代表的学者接续近代道德革命的逻辑,为弥补“五伦”之不足而创制新的道德规范,力图以话语创新推动伦理内容和结构突破,实现中华传统伦理的现代转换。形式上,“第六伦”构想不仅与传统“五伦”相衔接,而且极大拓展了“五伦”的调节范围,契合现代社会治理和文明进步诉求。依照这种思维逻辑,又有学者相继提出“第七伦”“第八伦”“第九伦”等构想,希冀循着“五伦”的轨迹推演递进,不断丰富完善传统伦理话语体系。

  钱穆对“第六伦”的批评

  “第六伦”的提出引发学界的热烈讨论,大多数学者赞同“第六伦”的提法,认为它是适应时代需要的新伦理建设的曙光,能够唤起人们对伦理生活和伦理秩序的关注,引导更多的人关心公共生活伦理建设。然而,钱穆却认为:“今国人又谓五伦皆属私德,当增设第六伦以应现时代之需。遂有主立群己一伦者。”(《晚学盲言》,下同)迫于客观形势需要和传统伦理进步的诉求,道德话语创新和新伦理建设固然是当务之急,“今日国人所努力者,在如何发挥旧道德来应付此新时代”,业已成为大众的道德自觉并取得普遍共识。然而,以话语创新推动伦理转型不可操之过急。因为“第六伦”“第七伦”这种看似衔接性的话语创新,存在明显的急功近利缺陷。在钱穆看来,“五伦乃私对私,群己则公对私,不得成一伦”。这是两个性质相异的概念,因此不能将“第六伦”简单视为“五伦”的现代延伸或创新发展。

  许慎《说文解字》曰: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治玉也。经过后世反复延伸、转折乃至变异,伦的原始意蕴被遮蔽,几近丧失。钱穆认为,“五伦”之“前三伦属家庭,君臣一伦属政治,朋友一伦属社会”。即使是“朋友一伦”,在东西文化中也有鲜明差异,“晚清谭嗣同早慕西化,著有仁学一书,谓中国有五伦,西方只有朋友一伦。斯则误以人相交接即为朋友,大失中国朋友一伦之义。朋友一伦,亦从人与人之爱敬心来”。钱穆不仅认为中国全部文化传统尽在“五伦”之中,而且“五伦实只一心,曰爱,曰敬”。传统“五伦”的核心要义是伦常、辈分、差别,与血缘亲情、乡土社会的人伦关系相契合。

  当然,以“爱敬之心”调控 “己己关系”,其内在蕴含的差等、辈分、尊卑等传统特质也无法避免,所以无法按照梁启超“私德外推即为公德”的逻辑,简单导出平等、民主、尊重等现代伦理特质。现代公民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形成的新型人际关系,完全不同于熟人圈子的人伦关系。伴随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必定要经历从“人伦”到“人际”的过渡和转变,面对素不相识的众多陌生人,无论是“群”对“己”,还是“公”对“私”,都不能或无法讲“伦”论“辈”,以“爱敬之心”替代集体理性与公共规则。因此,适应现代生活的新伦理话语,注定不能简单沿袭传统思维模式下的“伦”,即不能简单称为“第六伦”或“第七伦”,而应当逐步提升自身的话语创新能力,创造出契合时代需要的全新伦理话语。

  话语建构的方法论启迪

  首先,概念或话语创新必须坚持“常”与“变”相统一。“常”即尊重话语的原始意蕴、价值源头,它是保持话语稳定性的基础。“变”即话语及其意义随时代而变化,在努力切近语言、社会和历史中不断增添新意蕴。在“常”与“变”的关系上,钱穆认为“中国人言伦常,常之中必有变”,即肯定“变”的意义,必须遵循其内在规律。然而,“凡变则皆所以求常”,求常是向常的回归,在求诸本源性寓意中“回到己身来”。目前的问题是,“今日国人则唯言变不言常,求变求新,不贵守旧守常”。脱离话语的源头和演进,人为割裂(中断)过去与现在历史联系的“为创新而创新”是错误的。新概念或话语所呈现的主体性、原创性,必须与历史文化相契合、与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与要解决的问题相适应。恰恰是以“源头”为基点进行对照,从而在“常”中求“变”,才能做到既与时俱进又保持自身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概念或话语创新必须坚持形式与内容相契合。作为语言符号的概念或话语,如传统伦理文化中“伦”的概念,是某种经验事实(语义)的载体或外壳,反映或诠释经验事实的存在、变化及规律性,亦即承载特定的意义或内容。从“第六伦”“第七伦”到“第九伦”等诸多提法,固然秉承了“伦”的外在形式,彰显出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民族特色,却忽视了“伦”的时代意蕴的更新与质变,背离了话语创新中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即新的经验事实与“伦”自身内涵的对应关联。钱穆反对“照猫画虎”式机械套用概念的做法,他说“今国人乃欲创造群与己之第六伦,混中西而一之,亦所谓风马牛不相及矣”。反过来,经验事实(语义)的变化也要求话语形式更新,选择更适合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内涵的语言符号与之相契合,力求做到形式和内容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最后,概念或话语创新必须坚持历时与共时相融会。概念或话语与特定时代和文化语境相关,常常表现为过去的经验和知识积累,发挥承上启下的纵向价值传承功能。立足新的时代境遇和社会实践,不仅需要挖掘新材料、提炼新话语,以内含的横向扩充乃至突破寻求新的阐释空间,而且要寻求不同文化场景下话语的转换、衔接,如钱穆所言“各有转移,各有融通”,实现新与旧、中与西不同质的文化因子的叠加与转折,努力彰显新概念和话语的跨文化意义,推动伦理话语体系建构及其国际传播。因此,精准提炼标识性概念和话语,避免其引发的差异和歧义理解,需要经历长时期的反复的凝练、提升和构建过程,以此才能实现历时与共时的全面交融与会通。

  (作者系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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