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知识,知识是人类在长期的物质与文化活动中创造的精神产品。近年来,学界持续专注于当代知识论及其思想脉络、认知科学的知识论基础等研究。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思想增长点在学科交叉融合过程中不断涌现。知识的本性与来源、精神科学的知识生产与确证、阐释与理解的关系等重大基础问题在思想的公共空间中被不断打开。人类知识体系由阐释而建构,知识的真理性与可靠性巩固了对知识的信念,知识的公共性从而决定了阐释的公共性。近日,阐释论和知识论研究领域相关学者就“知识论视域中的阐释论问题”进行了多视角深入交流与对话。现将部分发言摘要刊登,期待有更多专家学者参加到讨论中来。
众所周知,当代知识论立足于自然科学的立场,对自然科学的知识生产与确证做了深入讨论,构建了与精神科学立场完全不同的当代知识论。自然科学生产知识,知识的客观性、真理性、确定性,已被广泛接受。当下面临的困境是,从狄尔泰始,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别,主要是认知结果和方法上的差异,不同阵营的意见矛盾日益尖锐。以传统认识论的立场看,精神科学的所谓理解和意义,与自然科学的说明与事实差异深刻。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物质世界,自有其本态和规律,科学研究者天然置身于对象之外,人的主观意识无法影响和改变对象。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主观世界,人的主观意识及其生产成果就是对象本身,精神科学活动天然置身其中,直接干涉、影响进而建构对象。自然科学是人对物的认知与说明,力图把握客观物质存在及其运动的普遍规律。精神科学是人对人的认知与把握,张扬主观的尤其是独立意识主体的特殊理解,反对和弃绝普遍性追求。自然科学以事实说明为宗旨,生产具有一般性、必然性意义的知识。精神科学以价值理解为追求,出品仅具特殊性、偶然性意义的理解。如此,精神科学是否生产知识,意即精神科学是否生产与自然科学知识等同,具有客观性、确证性、普遍性意义的知识,成为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此问题可以具象一点的方式,以历史事实为根据,给予如下提问:从东方的孔子、庄子,到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以至他们以后的无数思想家,是否生产了可以为后人信念的知识,构建了可靠的精神科学的知识体系,打开了通向更广大真理空间的道路?
张江教授《阐释论(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基本构想是把阐释学与知识论结合起来。这样的思路很有创意,走出了一条阐释学研究的新路子。我曾说过,现在我们只有哲学史家,没有哲学家。这听起来虽然绝对了些,但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学者们普遍缺少创造性,多习惯于做介绍性工作,因而具有自己独立的思想系统且能为大家所承认的学者确实很少。
在研读张江教授的《阐释论(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并阅读了他关于阐释学的10多篇论文后,笔者认为张江教授对强制阐释的批评可谓切中当今学界阐释实践的时弊,关于中国阐释学建构的建议可谓高屋建瓴,而他有关把阐释学与知识论结合起来的设想,既富有原创性又很有现实意义。
阐释学与知识论的交融会通 ——评张江教授的《阐释论(提纲)》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张江教授长期致力于建构和阐发中国阐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立场和基本方法,发表了《强制阐释论》和《公共阐释论》等一系列重要文章。最近,张江教授撰写了《阐释论(提纲)》,继续沿着公共阐释论的基本思路,高举公共理性的旗帜,试图阐明知识的公共性本质。在该提纲中,他从知识的生产、属性、目标、检验和语境等方面概要性地表明阐释在知识中的重要作用。他的核心主张是,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同样生产知识,而精神科学生产知识的主要方法是阐释。因此,阐释是精神科学进行知识生产的一种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归根结底,自然科学的探究也是一种人类精神现象,自然科学的知识也需要阐释。鉴于此,阐释与知识有何共性?阐释的标准是什么?合格的阐释者是什么样的?阐释论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知识建构的体系?下面,我们将从个体和共同体角度探讨上述问题,并向张江教授请教。
为了批判后现代主义文学理论对原始文本的脱离,张江教授提出了强制阐释论,倡导回到文本本身而不是进行过度阐释。近几年,张江教授又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提出公共阐释论,认为“阐释是公共空间中的相互理解与交流,而非私人空间的个体理解与自言”。阐释作为一种公共活动,也要有自觉,即阐释不只是制造话语或者宣扬某种意识形态,而是要“以真理性阐释为目标,实现阐释的事件价值”。这种将阐释看作公共的认识论活动的观点,与近些年兴起的社会知识论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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